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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府纵火案 嫌犯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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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7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市府纵火案,警方7日逮捕涉嫌纵火的林姓男子,并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检察官认为林男涉犯重罪、有反复犯罪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林男在羁押庭上坦承纵火,却表示“你放我也好,不放我也没关系”,法官认为林男心情起伏不定,有再犯之虞,因此裁定收押。

纵火案发生后,警方根据监视器成功在台北市大安区逮捕涉有重嫌的林男,并于7日晚依涉犯公共危险、毒品等罪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北检复讯时,林男指称一直听到男男女女在耳边说话,心烦想要发泄,才会纵火,并向检察官表示,出去会痛改前非并马上就医,希望不要被羁押。

林男虽然一直强调有精神疾病,但检方发现,就医纪录无病史;前科部分,新男于今年4月也称心烦,砸了台新银行ATM玻璃门。林母则供称,林男在家只要心烦就会砸东西,管不住他。因此,检察官认为林男有再犯的可能性,向法院声请羁押。

由于林男在羁押庭上前后反复,法官认为林男涉犯《刑法》173条放火烧毁现住建筑物罪,且林男心情起伏不定,有再犯之虞,因此裁定收押。◇

责任编辑:吴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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