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家暴“重刑罪”华裔要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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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袁玫洛杉矶报导)依照美国数据,每三位妇女就有一个受到虐待,华人或者亚裔家庭不愿意说出家暴,比例可能更大。10月16日,北美洲台湾妇女会(NATWA)南加分会在“认识家庭暴力座谈会”中,呼吁大众认识暴力,了解当暴力发生时应如何寻求协助。

会长方碧霞表示,很多暴力也发生在男性身上;尽管在2016年两性平权的今日,现代妇女还是会遭受不平等待遇和歧视行为。受害人要记取教训对暴力零容忍。

华人遇到家暴不愿说出

在亚太家庭中心(Center for the Pacific Asian Family)担任义工七年的施尧尧说明所谓家暴,一般认为被打、欺负才是受虐待,其实不然,精神、言语方面受虐,或在财经、移民威胁上的虐待都包含在内。而在传统“家丑不可外扬”教育下,华人遇到家暴往往不愿说出,觉得比较没有面子、怕社会舆论等。

家暴是“刑事重罪”

黄子虔律师表示,在新的国家要遵守新的法律,受虐华人需要知道自己的权力,知道在法律系统保护之下可以做些什么事情,知道什么时候去做。他经手案子中有亚洲移民家庭父母仍用藤条打孩子致孩子离家出走的,也听到在中国老公拿着斧头在街上追太太,受害人报案时公安却说“你没有被砍到我们没法帮你”的;而这些在美国都属于重罪行为,绝对不会被容忍。

他说,有部分华裔妇女在看了美剧或好莱坞电影,网上认识了朋友就嫁过来,对美国了解很片面。在不幸遇上冰毒、古柯碱吸食者,家庭气氛就非常恐怖,在金钱与精神、孩子教育方面都遭到非常大的困扰。就算先生不打人也遭到精神虐待,包括被强迫整天不能出门、不能买菜、吃冰箱腐烂食物、整天被恐吓,或者配偶经常失踪、配偶诈骗抢劫银行钱财等。这些都是长期的精神虐待,完全符合美国移民法对被虐待人的法律保护要求。

他提醒,亚洲的标准不能拿来美国用,受害人如果一直姑息这种暴力行为,只会让自己还有小孩永远受伤害,成为永远的阴影。

受害者的选择

黄律师说,有些受害者正在办理移民身份,这种状况下她可以选择办理政治庇护。U Visa签证是移民法里面专门给受害者的一种签证,加州今年1月1日开始,基本上执法单位手上案子若符合U visa标准,受害者如果要求签证,执法单位就没有选择的必须要在90天之内签字。另外,家暴受害人还可以考虑申请I-360与暂缓递解出境等签证。

亚太家庭中心资深工作人员吴仲龄表示,很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许不知道何处寻求协助和福利,而该中心有24小时热线:1-800-339-3940。他鼓励受害人不必孤军奋战,要走出家暴阴影。◇

责任编辑: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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