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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生纳保
【大纪元2016年11月03日讯】行政院长林全今天与执政党立委便当会,讨论中生纳保议题,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会后说,会中决议修法条文,包括中国大陆学生、外籍生来台就学拿学位,自付全额保费,交换生并不在纳保范围内。
府院党“执政决策协调会议”日前决议,基于人道考量与人权价值,中国大陆学生比照侨外学生,纳入健保体系;基于政府资源的有限性,与社会保险的公平性,侨生、外籍生与中国大陆学生的保费应全额自付,但修法前已来台就读的侨外生权益将不受影响。
今天便当会进一步讨论修文内容,徐国勇会后转述,会中决定修正全民健康保险法,加上但书,“经许可来台就学之学位生”,并依规定参加全民健康保险者,自付全额保险费;短期来台的交换生不在纳保范围内。
此外,条文施行前已来台就学,并依规定参加健保的侨生及外籍学生,其保险费负担依修正前条文计算,至学位完成日止,也就是仍可享有4成保费补助。
至于先前决议,若机关有政策考量,针对特定国家或家境清寒学生提供协助者,应自行编列计划经费,徐国勇表示,今天会议中并未讨论。
徐国勇表示,由于目前立法院已有相关提案,可能交由立委提案修法,希望能在立法院这会期完成三读。(转自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