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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鼎风暴 翁启惠首赴台立院报告

中研院院长翁启惠在浩鼎案发生后,18日首度赴立法院接受质询。(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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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北报导)深陷浩鼎案风波,中研院长翁启惠18日赴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止血。立委吴思瑶询问,在诚信与品格方面,被媒体拿来与蔡元培、胡适两任院长比较,有没有输很大?翁启惠回应,时代不同,标准、价值不同 ,他认为自己的诚信与品格对得起良心,但对引爆的社会事件则感到抱歉。至于他是否会辞职,翁启惠说,回来就是要诚实面对,会坚守岗位到最后1分钟。

立委质询焦点都在利益回避、内线交易问题上,立委曾铭宗询问除了女儿3千张股票之外,名下有没有浩鼎股票?翁启惠回应,在他的名下没有。多年前有投资张念慈,张念慈可能拿投资去买浩鼎股票。至于股票是否在张念慈名下,他不是很清楚。是否可能借名持股?翁启惠说,“有可能”,因为是张念慈投资去买。

对于内线交易问题,翁启惠说,他帮女儿卖股票是2月18日,而知道解盲结果却是在21日早上10时参加解盲专家会议时。据浩鼎新闻稿显示,浩鼎公司内部19日晚上资讯就进来,他不是内部人员所以无从得知。此外,解盲是没有达到Endpoint,不是失败,失败两字只有台湾媒体使用,不过,他没想到解盲之后的发言会引起轩然大波。

立委柯智恩提醒,他跟妻子赠与女儿需要申报赠与税,照台湾规定,有赠与行为不管在海内外,都要在30天内申报。翁启惠回应,在美国没问题,台湾部分他真的要去了解。

立委何欣纯质疑,翁的女儿还持有浩鼎股票,中研院有两项技转给浩鼎,就算没违反中研院内规,但翁是公职人员难道未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回避法》?立委徐国勇则要求中研院厘清,利益回避原则母法是《科技基本法》,如果跟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有冲突,翁要适用哪个法?

翁启惠表示,他们是根据《科技基本法》,有利益关系是透过技转,不过,他当然要遵守《公职人员利益回避法》。中研院智财处长杨富量说,两法都会遵守,当有冲突时一定按照《科技基本法》。◇

中研院院长翁启惠(中)在浩鼎案发生后,18日首度赴立法院接受质询。(陈柏州/大纪元)
中研院院长翁启惠(中)在浩鼎案发生后,18日首度赴立法院接受质询。(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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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院长翁启惠(中)在浩鼎案发生后,18日首度赴立法院接受质询。(陈柏州/大纪元)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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