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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新旧制 台专家教申报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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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萧轩台湾台北报导)报税季节来临,许多民众对房地合一新、旧制如何申报比较划算,仍一知半解。业者整理重点提醒及新、旧制差异一览表,协助民众正确判断,节省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税额。

信义房屋代书林以德表示,2014年以后取得不动产再出售者,没有获利或获利不多者,用新制较划算;获利高或土地比重高者,则适用旧制。新制在长期持有和自住房屋有免税及优惠税率,旧制与持有时间长短无关,因此,今年以来民众多以旧制申报财产交易所得为大宗。

另外,要注意“申报时间”,旧制以民众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的“隔年”并入综合所得总额合并报税,新制是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的次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为基准。务必要注意新、旧制申报时间的不同,以免因延误遭罚锾。

最后是“重购退税”,“土地增值税”规定登记名义人必须买、卖皆为同一人,“房地合一税”可为同一人或配偶关系。林以德说,虽然认定放宽,不过多屋族还要再考量“屯房税”问题,例如:某甲在台北市持有3户住家用房屋,其妻也有2户住家用房屋,若再买1户房屋,已无法登记为自用住宅,登记于太太名下房屋达3户即适用最高3.6%税率,但登记于某甲名下则属个人非自住房屋第1户,适用2.4%税率。◇

新、旧制房屋交易所得税金额差异(以房地交易所得5,000万元、成本4,000万元为例)。

新制:
房地交易所得5,000万元(售价)-4,000万元(成本)-5,000万元×5%(费用)-0元(土地涨价总数额))=750万元(课税所得)
1年内出售适用45%税率:750万元×45%=337.5万元。

2年内出售适用35%税率:750万元×35%=262.5万元。

旧制:
财产交易所得(5,000万元-4,000万元)×15/50(房屋占土地房屋总价比例)×30%=90万元。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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