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学荣:劫富济贫为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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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5月30日讯】1930年代的时候,河北地区有一个很有名的飞贼,名叫李景华,外号“燕子李三”,这个人武艺高强,经常潜入富户家中盗窃,偷到钱财之后,在花天酒地之余,偶尔也给穷人施舍一点,而正是因为他有救济穷人的事迹,所以他才名声大噪,被社会大众尊称为“侠盗”。燕子李三后来被捕并死于狱中。据他的辩护律师蔡礼回忆,燕子李三在狱中亲口对蔡律师说过:“我恨军阀,恨富户,所以我专偷他们!”。燕子李三死后,民间涌现了一些歌颂他的小说、戏剧、评书、弹唱等文艺作品,为什么?其实就一句话:底层老百姓怀念他。

底层老百姓为什么怀念一个贼呢?因为这个贼不一般,他劫富济贫,是个“好人”,可是我们不妨假设燕子李三偷了富人的钱不是用来救济穷人,而是丢进大海,那么底层老百姓会不会怀念他呢?可以肯定地说:不会。所以说到底,底层老百姓所拥护的其实并不是燕子李三这个人,他们所拥护的其实是自己瓜分富人财产的梦想。

我们在生活中认识很多这样的人:他们在年轻时一贫如洗,崇拜燕子李三,但是后来赶上改革开放、富了起来,然后就不崇拜燕子李三了,为什么?因为自己变成富人了,这叫做“屁股决定脑袋”。

冯玉祥在其回忆录《我的生活》里讲述了他少年时代在清军当兵所目睹的一件往事。当时入伍当兵的,基本上都是穷人家的孩子,穷怕了,一见钱就两眼发亮。有一次清军某部小兵A抢劫了一个富家太太的金镯子,这时小兵B见到黄灿灿的金镯子就眼红了,他杀了小兵A,抢走了金镯子,可是又被小兵C看到了,小兵C又杀了小兵B、抢走了金镯子……结果一个金镯子引发了一场大混战,横尸遍野。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呢?它告诉我们:你抢了富人的东西、变富了,可是在其他穷人的眼中,你成了新的富人,于是他们就来抢你,我抢你,他抢我,抢来抢去,没完没了,结果大家同归于尽。

劫富济贫,贫者变富,变富又被劫,周而复始,永无了期。所以我们说,劫富济贫其实是不对的,因为它解决不了问题。

我们回头看燕子李三的案例。依据燕子李三的辩护律师蔡礼所写的回忆证言《我作燕子李三辩护律师的回忆》,燕子李三其实并不是专门劫富济贫的,他从富户家中偷来的钱,主要是供自己花天酒地的,只是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他才从中拿出那么一点点,去救济一下穷人。比如说燕子李三今天偷到了一千块大洋,可能他自己挥霍掉了九百五,只剩下五十大洋去救济穷人,换句话说:燕子李三犯罪行为的本质其实并不是劫富济贫,他是挥霍为主,济贫为次。

为什么燕子李三不将自己偷来的钱全部拿出来救济穷人呢?这其实是个好问题,答案是什么?答案就是:燕子李三不是一台机器,他是一个人,只要他是一个人,那么他就有贪念,燕子李三的原本动机是为了济贫(假设如此),可是当白花花的大洋到了手上的时候,他就很难控制自己,他很难过自己这一关,所以最终的结果是:原本是济贫的钱,大部分是自己吃了,只有小部分是分给了穷人。

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劫富济贫不但是恶性循环,而且还具有效率低下的特点。说的更明白一点,假如我们成立一个委员会,专门从事劫富济贫,那么最终的结果往往是:钱大多是被各个委员吃了,只有一小部分会真正惠及穷人。

劫富济贫这件事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富人的财产权,所谓劫富济贫,其实是底层大众一种非常朴素而且盲目的思想,它是一种民粹主义的思维方式,民粹主义思维方式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仅凭感性思维去看问题,而不会从理性思维去看世界。

主张劫富济贫的人们往往忘记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富人的钱是哪里来的?是抢穷人的吗?不是,富人的财富是自己刻苦经营而赚来的,它不是从穷人身上抢来的。社会上不排除有一小撮以不正当手段致富的人,但是从整体来看,大多数的富人是凭自己本事挣的钱。例如楼下开湘菜馆的老板,他开了五六家连锁店,一年挣上千万,你能说人家的钱是抢穷人的吗?如果我们一哄而上,将湘菜馆老板的钱都抢走瓜分了,你觉得合理吗?你觉得心里踏实吗?人家哪里对不起你?人家什么时候欠你的了?这里面道理是十分明白的。

那么,穷人为什么穷呢?穷人为什么穷,穷人要问问自己,有的是因为自己缺乏生意头脑,有的是因为懒惰,有的是因为爱赌,有的是因为不思进取……答案可以有一千多种,总之不是富人的错,穷人如果将自己的穷困潦倒归罪于富人,那显然是无理取闹。

劫富济贫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就是“破窗效应”的问题。什么叫做“破窗效应”?它说的是一栋大楼啊,我们人人都要爱护它,一旦有人打破了几个窗户,那么其他人也不会再爱护它了,你也砸,我也砸,于是这大楼就千疮百孔,没有人在乎它了,最后被人一把火烧掉,也并不奇怪。具体到劫富济贫这件事上来说,“破窗效应”的意思是说:一个人的财产权利是他的基本权利,一旦大家去抢他的钱,而且将这种事合法化,那么世上就不再有什么“财产权”了,那么既然世上没有了“财产权”,那么你抢到的钱当然也是不牢靠的。

一旦财产权这么基本的权利都不受尊重了,那么人身安全也就岌岌可危。既然财产权可以侵犯,那么为什么人身权不能侵犯?结果到最后全社会的人都保不住自己的财产,而且最终就是连自己的小命往往都保不住,你既然可以拿出“劫富济贫”这个口号去抢劫富人,那么别人一样可以弄出一个更伟大口号、然后将你推上刑场。

20世纪有许多国家做过一场翻天覆地的社会实验,其中苏联就是一个典型,他们抢走了富人的财产、剥夺了富人的生命,可是到了最后人们才发现,一旦破坏了财产和人身的安全,那么整个社会其实谁都不安全,人人自危,无论富人穷人,只要为了一个伟大的口号,谁都可以杀,苏联历史上有名的“大清洗”就是前车之鉴,既然为了一个伟大口号可以瓜分富人的财产,那么为什么不能为了一个更伟大的理想而没收底层老百姓的钱财?既然为了一个伟大口号可以剥夺富人的生命,那么为什么不可以为了一个更伟大的理想而剥夺底层老百姓的生命?由此可知,历史上那些号召劫富济贫的人,不但是一群三观不正的人,而且还是一群愚蠢的人,他们只看到一时的不义之财,但是却看不到:随着公民基本权利被破坏,他们自己也不再安全。所谓天网恢恢,因果报应,出来混,迟早也要还的。

文章转自“文人经济学会”网站

责任编辑: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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