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6年07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林骁然报导)周四(7月14日)旧金山条例委员会(Rules Committee)全票通过华裔市议员马兆光(Eric Mar)提出的“非公民投票选学委”修宪案(Non-Citizen Voting in School Board Elections)。该提案将交予7月19日举行的市议会全体会议投票表决,如获通过,将被列入11月的公投选票。
该修宪案规定,年满18岁的旧金山居民,无论是否为美国公民,只要是旧金山联合学区学生的家长、法定监护人或护理人员(囚犯、假释犯或有重刑纪录的居民除外)都有资格投票选举学区的教育委员。马兆光在当日举行的集会上说,“该项修宪案不仅局限在公立学校,私立学校的家长也有投票权。”
这是旧金山第三次推动“非公民投票选学委”公投提案。现任加州华裔众议员邱信福(David Chiu)在2010年任职第三区市议员时提出的该项公投,以1%的投票率之差而失败。此前2004年也有类似公投未获通过。邱信福表示,纽约、马里兰州和芝加哥等地都允许非公民在地方选举中投票,今年是大选年,有信心推动公投过关。
该提案得到了不同族裔移民团体的支持。来美16年、有四个孩子的华裔居民谢苑苑支持该修宪案,她说:“很多时候非常想帮自己的小孩争取权利,比如现在学区将初中的代数推迟到9年级,我们孩子的优势就没有了。”“如果我们没有权去投票,就不能选出倾听我们声音的学委。”
反对该修宪案的人士认为,非公民包括非法移民对美国宪法没有做出正式的承诺,因此在其政治体系内不该享有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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