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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金融机构申报制度 台3周后报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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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9月11日讯】兆丰案仍在查,金管会主委丁克华表示,行政院已指示3周内研议如何加强金融机构向主管机关申报的制度,例如被降评、收到国外监理单位金检报告等,汇整后呈报行政院督导小组。

105学年度“大专生金融就业公益专班”今天在致理科技大学开训,丁克华应邀与会,会后联访时表示,金融界已做准备,希望近2、3年之内,每年提1%盈余,以去年金融业赚新台币5000亿元,就有50亿元,做为教育训练之用,让更多人才因应金融科技发展朝流,以具备相关能力投入新类型工作。

兆丰金案持续延烧受关注。他受访时说,现在社会对整个金融监理要求愈来愈高,要做调整改进;行政院副院长林锡耀已找了外部委员组成督导小组,要进行相关政策调整,且行政院也已指示在3周内,完成加强金融机构向主管机关申报的制度,以防类似兆丰案的事再发生。

他举例,研议方向包含收到国外监理机构的金检报告,或是被降评时,金融机构就必须向监理机构申报,而不是由机构自己判断申报与否。

丁克华也说,除了行政院督导小组,金管会等4个单位也另外组成跨部会专案小组,以金管会为主,负责金融监督,财政部负责公股机构管理,法务部则在司法面负责是否要做资讯交流合作,再加上央行;明天12日刚好跨部会专案小组要召开金融专案会议,将做相关讨论。

丁克华还担心外界质疑国内金融监理制度比别人落后。他特别说明,这次兆丰案到5月18日以前,都没有申报任何有关洗钱、被查证的事,这是重大问题;外界也会问,“他(兆丰金)没告诉你们,难道不能自己去要吗?”但是按照原来整个制度,设计上本来就应由金融机构申报。

丁克华还说,因为还没申报,根本就不知道;但是“对不起喔!这个也不是丁克华当时设计的制度。”、“本来就长期这么做的,做了很多案件、很多年了。”

除了兆丰案,他也就进入司法调查的乐陞案指出,9月底前会完成公开收购制度的检讨,例如要求收购方进行实地查核,借此加强股务代理机构的责任,以及是否要订定预收保证金制度等。(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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