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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恶意逼车警全面取缔 年度执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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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1月13日讯】网友爆料国道上有车辆恶意逼车。国道公路警察局今天表示,元旦起列为今年度执法重点,并将增派侦防车,不定时巡逻以行车影像搜证,以遏止恶意逼车违规不法行为。

爆料公社友网友PO文驾驶大货车行驶在国道1号北向11公里处,遇到两辆白色轿车疑有行车纠纷争道行驶,过程中还差点害大货车从后方追撞上去,大货车驾驶将整个过程的行车纪录器,PO在不公开脸书社团。

对于爆料公社PO文恶意逼车影片,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队表示,依影片内容,昨日联络PO文张姓大货车驾驶,并于今天一早取得提供自录行车纪录器影片。

据张姓驾驶说法,12日下午从桃园送货要至基隆,快2时经过汐止路段,发现内侧与中线2部小客车疑似在争道行驶,并一路变换到外侧车道,害他差点刹车不及撞上,相当危险完全不顾其他车辆的安全,因此才会将整个过程PO上网提醒社会大众注意。

国道警方指出,经检视整个过程,内侧车道白色喜美自小客车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1项3款任意以迫近、骤然变换车道或其他不当方式,迫使他车让道,可处新台币6000元以上,2万4000元以下罚锾;另依该条例第43条第4项规定,并吊扣该汽车牌照3个月。

中线车道白色三菱自小客车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1项4款变换车道未使用方向灯处罚3000至6000元罚锾。警方将依法制单处罚。

依国道公路警察局统计,鉴于恶意逼车往往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极大危险,去年1月到11月就取缔了142件恶意逼车行为,突然减速或刹车,故意停在车道上有89件,另有38件是因为砸车或逼车造成车祸。

国道警方也建议,若是遇到恶意逼车,车主不要直接与对方起冲突,可在事后用行车纪录影像方式,上传到国道公路警察局的检举专区。元旦起将列为今年度执法重点,并将增派侦防车,不定时巡逻以行车影像搜证,以遏止恶意逼车违规不法行为。(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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