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揽才专法非空谈 国发会公共平台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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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1月18日讯】为了吸引外籍专业人才来台,国发会日前公告揽才专法草案,并放上“重开讲”广征意见,吸引部分民众发表回应,将待搜集各界意见后送呈行政院,预计3月将送立法院审议。

为延揽及吸引外国专业人才来台从事专业工作及生活,国发会拟具“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草案,目前放在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重开讲”上广纳民众意见,并从1月4日开放到2月底。

国发会强调,重点在不改变外籍人才来台之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的原则下,规划放宽外国人签证、居留、保险、归化、退休等待遇,使台湾的工作环境更友善。

国发会解释,针对“人才专法”吸引外籍白领,适用对象主要分为“一般外国专业人士”及“特定外国专业人才”两类。

“一般外国专业人士”是依现行劳动部的相关规范,开放得申请在台从事的工作项目,包含专门性或技术性工作、华侨或外国人经政府核准投资或设立事业主管、学校教师、补习班专任外国语文教师、运动教练及运动员、艺术及演艺工作、履约人员等7类。

至于“特定外国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则由部会就专业领域各别定义,是考量产业特性不同,并可增加用人弹性。由于薪资条件并非定义人才的唯一认定项目,也考量其他认定标准。

国发会补充说明,各类适用对象的认定及标准,目前在“重开讲”上供各界提供意见,后续仍将参考各界意见,会商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订定,也将强化后续审查追踪机制。

为解决国内及新创企业业者反映聘雇外籍人才门槛严格,造成企业无法确认延揽外籍人才是否适任之问题,国发会表示,参考香港“实习签证”及新加坡“实习工作许可”等,规划核发“实习签证”,加强吸引全球优秀青年来台实习,提高来(留)台工作机会。

另外,参考新加坡“个人化就业准证”及英国“卓越人才工作签证”,研议核发“寻职签证”,给予较长居留期间,便利外籍人才在台觅职,符合国际企业及高阶人才的需求特性,加强延揽外籍高阶人才来台工作。

国发会解释,后续将参考外界建议,在相关管理办法订定开放人数数额及标准,有利于效益及影响的评估与掌握,降低外界疑虑。(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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