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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事故A1类 驾驶人过失比例占9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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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11日讯】内政部统计,前9月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21万5703件。其中人员当场或24小时内死亡的A1类事故,以驾驶人过失997件占94.41%比例最高;肇事时段则以上午6时到8时最多。

根据最新统计,前9月警察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A1类及A2类)计21万5703件,其中A1类交通事故发生1056件、死亡1126人及受伤570人;A2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超过24小时死亡)发生21万4647件,受伤28万5511人。整体来讲较去年同期减少9194件,主要是A2类交通事故减少9096件所致。

统计指出,A1类道路交通事故的肇事原因,主要以汽(机、慢)车驾驶人过失997件占94.41%最高,其中,以未注意车前状态289件、未依规定让车149件、违反号志管制或指挥的64件较多;行人或乘客过失50件,占4.73%;与去年同期比较,酒驾肇事件数56件,减少16件。

统计指出,肇事车种以机车肇事475件,占44.98%最多,自用小客车254件,占24.05%次之,大货车87件、小货车108件,合占18.47%居第三。

肇事时间以上午6时到8时的122件,占11.55%最高,下午4时到6时113件,占10.70%次之,显示上下班(学)通勤时间车流量大,交通事故发生件数相对较多。

根据统计,102年修法后严格取缔酒驾,103年酒驾移送法办件数增加至6万7772件,实施至今已有效控制酒后驾车行为,今年前9月移送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421件。(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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