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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修法 禁止制造、进口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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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北报导)行政院会21日通过《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将禁止制造与输入电子烟,违者罚处新台币5万~25万元罚锾,贩售、广告电子烟者则罚1万~5万元。

卫福部指出,烟烟中有超过7千种化学物质,其中93种成分会致癌,当中有15种被国际癌症研究署列为“第一级致癌物”。在台湾每年约2万7千人死于 烟害,平均每20分钟就有1人死于烟害。而35岁以上可归因于吸烟疾病的经济成本,总计约1,441亿元,占全国GDP的1.06%,显见吸烟对个人、家 庭与社会伤害甚钜。

除了禁止制造与贩售电子烟,草案也禁止加味烟,避免加味烟使青少年上瘾;并扩大警示图文至85%;扩大室内公共禁烟场所;禁止烟商以具名公益赞助方 式,提升企业形象或改变儿少对烟草危害的认知;另加重烟品业者违法烟品广告或促销的罚则,5年内违法3次处分“确定”,并处废止许可执照1年~3年处分。

行政院长赖清德表示,为保护国民健康,并呼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2025年减少30%吸烟率目标,推动《烟害防制法》修法,并请卫福部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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