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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中共渗透 台绿委要订“反渗透法”

民进党立委王定宇(左起)、罗致政等人13日表示,国家保防工作法草案被污名化,希望制订反渗透法草案加入国会监督与人权保障机制。(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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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法务部日前提出“国家保防工作法”草案,赋予保防员临检权、查访、调阅个人文件资料等权限,引发“人二”复辟疑虑。民进党立委13日召开记者会,绿委陈明文表示,目前台湾破获的共谍案有55件,加上假新闻也越来越严重,主张应订定“反渗透法”草案;不过对于假新闻部分,同党立委认为此举涉及言论自由,因此多持保留意见。

陈明文说,据调查局统计,2008~2016年间,侦破的共谍案就有55件,中共不断渗透台湾的军队、企业、政府部门,人数相当多,因此必须做保防的工作。不过他也认为,包括南海仲裁案、年金改革等议题的“假新闻”很多,影响政府施政,也应透过“反渗透法”做出相关规范。

绿委罗致政则表示,日前“保防法”草案因有违害人权疑虑而遭退回,不过台湾过去所做的反情报与保防工作,都只有行政命令,所以仍有必要制定法律,明定反情报工作的主管机关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兼顾国家安全与国会监督,因此他认为,这部法应该称为“反渗透法”较适合。

立委:须有制衡机制

罗致政认为,“反渗透法”应有几个原则,首先是真正强化国家安全,并强化两岸情报工作;第二是必须顾及“基本人权”,不能抵触人民权益;第三是必须有国会监督机制,例如立法院可以成立情报委员会;最后必须权责相符,行政机关不能有太大的权力,必须要有制衡机制。

绿委王定宇也说,为了避免情报单位的权力无限上纲,并让反情报工作有法律授权、避免政府滥用情资单位,所以才必须制定“反渗透法”,加入适当的制衡机制,让国会的监督力量约束行政部门。

对规范“假新闻”的说法,罗致政表示,他自己也会提出“反情报工作法”,加强人权保障,与国会制衡权力,但他的版本里,不会有管制假新闻的主张;绿委蔡适应则说,他认为陈明文的说法,原意应是“不确实”的言论,这在美、日、德等国家也曾讨论过是否立法规范,但因为有言论自由的价值在里头,所以他持保留态度。

不过国民党立委廖国栋强调,从台面上看到的“保防法”内容,恐有箝制全民思想的疑虑,包括学术自由、言论自由、思想自由等。国民党可以允许针对特殊机构如军事、研究等制定相关“反情报工作法”,但若要扩及全民则是绝对不行。

反假新闻   台府:各国重视

对于立委提到’国家保防工作法”草案被污名化,希望制定“反渗透法”草案加入国会监督与人权保障机制,有媒体提问,立委陈明文等人所提出的意见,是否为总统蔡英文的意思?总统府发言人黄重谚回应,国会议员依据他们的《宪法》职权,就他们关切的议题,提出立法的方向或思考,“我们没有评论”。

但是有关包括假新闻在内等等,透过网路散布不实讯息的新型态安全威胁,确实现在也是各国高度重视的国家安全议题,也正在研究各种包括立法在内的反制措施,以维护国民的安全跟国家的自由民主。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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