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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言论、新闻自由 台司改会议:妨害名誉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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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基于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之保障,司法改革国是会议第5组30日决议通过,避免以刑逼民、滥用国家诉讼资源,建议妨害名誉犯罪予以除罪化,以民事诉讼处理妨害名誉行为可能造成损害。

司改国是会议第5组委员、交通大学教授林志洁表示,妨害名誉在基于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的保障下,应该避免以刑逼民、滥用国家诉讼资源,且根据妨害名誉罪的实证统计,2014年至2016年3年间,2万8,073件妨害名誉案件中,仅5,745件起诉。

林志洁指出,从实证案例可见,3年内所有妨害名誉的判决,几无人受自由刑的处分,且许多案例也都在侦审中和解,即使判有罪,也都是可易科罚金之刑;显然妨害名誉罪的存在,可能干扰新闻与言论自由,也有浪费司法资源之虞,建议将妨害名誉犯罪予以除罪化,以民事诉讼处理妨害名誉行为可能造成损害。◇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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