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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10月移民排期 中国人EB3大幅前进2年

2017-09-12 23:16 中港台时间|09-13 24:3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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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吴英编译报导)美国国务院(DOS)9月11日公布10月移民排期签证公告,“绿卡最后批准排期”的亲属移民,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的第一优先及第四优先,9月大幅倒退后,10月恢复到8月时的排期。其余类别的排期,仅小幅前进7到21天不等。

至于职业移民,港澳台申请人的所有类别都有名额,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第一优先由原地踏步转为有名额,第四优先维持有名额,其余类别都有前进,以第三优先前进2年为最多。

“递交申请排期”方面,亲属移民的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第一优先及第二优先由原地踏步改为前进5个月及6个月。职业移民,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的第二优先及第五优先,由原地踏步转为前进1个月左右。

绿卡批准排期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的“绿卡最后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简称“绿卡批准排期”),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具体更动情形如下:

F−1类:前进7个月22天(恢复到今年8月排期),由2010年5月1日移进到2010年12月22日

F−2A类:由2015年10月1日推进21天,来到10月22日

F−2B类:前进7天,由2010年11月1日改为同年11月8日

F−3类:前进14天,由2005年7月8日来到7月22日

F−4类:前进2年5个月8天(恢复到今年8月排期),由2002年1月1日前进到2004年5月8日

职业移民

港澳台申请人第二优先(EB−2)的9月排期为2016年1月1日,10月改为有名额。其余类别仍维持有名额。

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第一优先(EB−1)的9月排期为2012年1月1日,10月改为有名额。第二优先前进7天,由2013年5月15日来到5月22日。第三优先前进2年,第四优先则维持有名额;第五优先前进7天,由2014年6月15日移进到6月22日。

2017年10月美国移民排期 A表:绿卡批准排期表

亲属移民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第一优先2010年12月22日(前进7个月22天)2010年12月22日(前进7个月22天)
第二优先(2A)2015年10月22日(移进21天)2015年10月22日(移进21天)
第二优先(2B)2010年11月8日(移进7天)2010年11月8日(移进7天)
第三优先2005年7月22日(移进14天)2005年7月22日(移进14天)
第四优先2004年5月8日(移进2年5个月8天)2004年5月8日(移进2年5个月8天)
职业移民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第一优先有名额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2013年5月22日(移进7天)
第三优先有名额2014年1月1日(移进2年)
第三优先其他(非技术)劳工有名额2006年1月1日(移进2年)
第四优先有名额有名额
第四优先(宗教劳工)有名额有名额
第五优先有名额2014年6月22日(移进7天)
第五优先(区域中心)有名额2014年6月22日(移进7天)

递件排期

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自2015年10月起实行双轨制,在“绿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项“递交申请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简称“递件排期”)。

2017年10月递件排期,亲属移民的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第一优先前进5个月9天,由2011年7月22日前进到2012年1月1日;第二优先前进6个月22天,由2016年4月8日移进到同年11月1日。其余类别仍维持原地踏步。

职业移民的港澳台申请人所有类别仍维持有名额,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第二优先前进1个月15天,由2013年10月1日改为同年11月15日;第五优先前进1个月,由2014年9月1日改变10月1日。其余类别和上个月相同。

2017年10美国移民排期 B表:递件排期表

亲属移民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第一优先2012年1月1日(移进5个月9天)2012年1月1日(移进5个月9天)
第二优先(2A)2016年11月1日(移进6个月22天)2016年11月1日(移进6个月22天)
第二优先(2B)2011年9月1日(原地踏步)2011年9月1日(原地踏步)
第三优先2005年12月1日(原地踏步)2005年12月1日(原地踏步)
第四优先2004年11月15日(原地踏步)2004年11月15日(原地踏步)
职业移民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第一优先有名额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2013年11月15(移进1个月15天)
第三优先有名额2015年9月1日(原地踏步)
第三优先其他(非技术)劳工有名额2008年6月1日(原地踏步)
第四优先有名额有名额
第五优先有名额2014年10月1日(移进1个月)

注: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的亲属移民类别及额度如下:

第一优先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优先F2−A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优先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优先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约140,000张职业移民签证,计有以下五个优先领域:

第一优先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第二优先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优先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

资料来源: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署官方网站签证公告(移民排期)专页#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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