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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王炳忠共谍案 8名有关军人身份曝光

台北地检署今年6月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发展组织罪嫌,起诉新党青年军干部王炳忠(图中)、侯汉廷、林明正、王父王进步等4人,北检12日首度开庭审理。图为资料照。 (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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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2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北报导)台北地检署今年6月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发展组织罪嫌,起诉新党青年军干部王炳忠、侯汉廷、林明正、王父王进步等4人。台北地院12日首度开庭审理,王炳忠委任律师徐履冰在答辩时表示,检方调查时曾讯问过8名王炳忠接触过的军人,8人虽与王炳忠等人有往来,但并没有参与任何组织或提供军中资讯。

北检起诉指出,王炳忠等人自2014年5月起,陆续被来台就读政治大学的中国学生周泓旭吸收,同年12月王、周等4人,受中共国台办政党局副处长崔赵辉、上海市对外联络办公室官员赵超指示,组成“新中华儿女学会四人核心决策小组”及“星火秘密小组”。

4人透过燎原新闻网、新中华儿女学会、台大中华复兴社等平台掩护,以办活动及经营网路社群粉丝团等方式,吸收现、退役军官或学生,发展在台组织,周泓旭负责向中方汇报发展成果,资金由王炳忠统筹运用,王炳忠每月赴中收受美元、港币现金,携回台湾至同泰精品店换汇,王进步则被视为王炳忠的帮助犯。

不过王炳忠答辩时,驳斥起诉书内容违反事实,他参与经营的新中华儿女学会、台大中华复兴社、燎原新闻网,全都是他们新党政治工作者为了宣扬理念,自发推动成立的组织,与中共毫无关系,且活动内容无涉情报工作,更不知如何危害国安,他在中国大陆有收入都是正当商业行为。

王炳忠说,燎原新闻网是他工作、生活居住的处所,检方称之为组织工作据点过于牵强附会,他与中方人士的交流往来,是新党对外的正当两岸交流,宣扬和平统一是应受宪法保障的的人权,他没有被迫、或受到利诱。

王炳忠的辩护律师徐履冰则说,本案违反《国安法》案在主客观的要件上都不成立,客观面上,包括被侦讯过的8名军人苏茂贤、罗约翰、丁文皇、邱裕宏、王世璋、傅志豪、张道恒、彭品翰,其实其中苏、罗、丁、邱都是10多年前就认识林明正,王、傅、张则是为了给林明正、侯汉廷打气而结识,彭则是在聚餐上偶遇结识新党,他们都没有加入什么组织或提供什么情报。

徐履冰质疑,检方却在侦讯时拿着取自周泓旭案的不明文件资料向他们诱导讯问,证据力根本有问题。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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