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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案”戴耀廷结案陈词指无惧入狱

公民抗命冀唤起社会及世界关注 强调不会放弃争取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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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2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占中三子之一戴耀廷12日为“占中案”作结案陈词,他表示发起占领行动时,是希望引起人心中的自我牺牲及平和,而非激发起愤怒及仇恨。又说无惧入狱,永不会放弃争取香港的民主、法治。

占中九子案到了尾声,戴耀廷放弃由律师代表,亲自作结案陈词。戴耀廷在犯人栏内作结案陈词。他指,与陈健民、朱耀明3人发起的“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运动”,是一场公民抗命的运动。并引述终审法院在“黄之锋案”已确立公民抗命是“一项公开、非暴力、真诚的政治行为,通常是为了导致法律上或社会上的改变,所作出的违法行为”。

他指自己等待民主普选已超过30年,从大学读法律已参与香港的民主运动,现在儿子大学毕业了,香港还未有民主。他引述马丁路德金于1963年4月16日,因在亚拉巴马州伯明罕市参与示威争取民权后,被判入狱时所写的信函,提到“一个人若不遵守不公义的法律,必须要公开,充满爱心和愿意接受惩罚。个人因为其良心指出某法律是不公义的,而且甘心接受惩处,是要唤起社会的良知,关注到那中间的不公义,这样其实是对法律表达了最大的敬意。”

戴耀廷若按着人大8.31所设立的框架去进行特首普选,香港的选民就候选人不会有真正的选择,因所有不受欢迎的人都会被筛选掉,这与普选概念并不相符的。因此港人公民抗命,是要唤起香港社会及世界的关注,中国政府不公义地违背了宪法的承诺,也破坏了它的宪法责任。“我们所作的,是为了维护我们及所有香港人的宪法权利,包括了反对我们的行动的人。是为了要我们的主权国履行承诺;是为了争取香港宪制进行根本改革;及为香港的未来带来更多公义。”

警方放催泪弹令一切改变

戴耀廷又提到,2014年9月28日没有需要施放催泪弹。警方有责任去促使公民能在示威区域举行公众集会,警方却把示威区域封锁了,阻碍人们来到示威区域参与公众集会,认为警方必须为示威区域外所造成的阻碍及之后发生的所有事负上责任。强调警方发放87枚催泪弹及使用过度武力后,一切都改变了,“事情再不是我们所能掌控。到了那时候,我们觉得最重要的事,就是带领参加运动的人平安回家。”

他在陈词最后强调,港人有责任去守护香港的法治和高度自治,他自己永不会放弃,“我相信法治能为公民抗命提供理据。公民抗命与法治有共同的目标,就是追求公义。”也必会继续争取香港的民主,又说自己无惧入狱。“若我们真是有罪,那么我们的罪名就是在香港这艰难的时刻仍敢于去散播希望。入狱,我不惧怕,也不羞愧。若这苦杯是不能挪开,我会无悔地饮下。”

戴宣读完毕后,庭内庭外的旁听市民鼓掌。代表陈健民及朱耀明的资深大状麦高义指这是非常有力的陈词,陈健民及朱耀明均一并采纳有关陈词。

今次案件九名被告分别是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黄浩铭及李永达。◇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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