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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瓦斯表要自费 中市:能源局应重新评估

市议员张立杰(左)25日议会总质疑,台中三家天然气公司每月向用户收取固定瓦斯表费用,并不合理。 (黄玉燕/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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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6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家户使用天然气所需之瓦斯量表要付费,合理吗?”台中市议员张立杰25日议会总质询指出,台中三家天然气公司欣中、欣彰、欣林,每月向用户收取固定瓦斯表费用,他认为,这种做法就像民众到市场买菜,需自备磅秤,否则要收磅秤使用费一样不合常理。市府经发局长吕曜志表示,将建议经济部能源局审慎评估原收费作法是否公平,做成全国通案处理。

据资料显示,欣中、欣彰每月向用户收取40元,欣林收取60元或100元,作为装置瓦斯剂量表的固定费用。张立杰指出,不仅收费标准不一、收费浮滥,而这笔钱到底要收多久?总共要收多少?三家公司应向民众说清楚。

张立杰强调,天然气属独占公用事业,民众别无选择,但消费者也不能任人宰割,市府有必要针对三家天然气公司购进瓦斯计量表经费,以及民众总共要被收多少费用进行了解;他建议为了市民权益,市府有必要将各项收费法制化。

经发局表示,经济部能源局自95年1月1日取消基本度数改为实施基本费,一直沿用至今,而台中市欣中、欣彰、欣林三家天然气公司的收费也是依据能源局实施的制度收费。

现行天然气费收费采基本费与从量费方式收取,基本费的计费成本包括表外管汰换、计量表成本、抄表、定期安全检查及资讯提供等;而微电脑瓦斯表因成本较高,因此使用微电脑瓦斯表用户的每月基本费,较使用机械表的用户多出40至340元不等,造成收费不一致。

经发局长吕曜志表示,将建议经济部能源局再审慎评估原收费作法是否公平,或评估是否有更佳收费方案,让全国天然气公司进行一致性调整。

​责任编辑:杜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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