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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县9月1日起推动 使用透明垃圾袋

可使用的垃圾袋。(宜兰环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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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7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月琴台湾宜兰报导)由于日前(6月29日)宜兰县苏澳镇发生疑似民众丢弃易爆炸物品,导致垃圾车发生气爆事件,造成三人受伤。有鉴于此,为维护队员执勤及民众丢垃圾的安全,宜兰县环保局研议107年9月1日起“推动使用透明垃圾袋政策”。

宜兰环保局呼吁民众应确实做好资源回收,勿将易燃性、有毒性、腐蚀性、溶出毒性、混合五金废料等危险物品丢入垃圾车。

为避免有类似危险事件发生,宜兰环保局与各乡镇市公所研议“推动使用透明垃圾袋政策”,预计107年9月1日公告实施。

不可使用的垃圾袋。(宜兰环保局提供)

使用透明垃圾袋,清洁队员于沿线收运垃圾时可目视检查垃圾包内容物,若发现民众将回收物或危险物品混入垃圾中,可即时提醒民众取出,清洁队及环保局人员亦会不定时办理破袋检查,若未依劝导将资源回收物分类出来,将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12条裁处新台币1,200至6,000元整,以维护队员执勤及民众丢垃圾的安全。

环保局也提醒,垃圾车在压缩的时候,会有气体或液体喷溅出来,故垃圾车压缩时民众应站在垃圾车两侧并保持至少3公尺之安全距离,避免站在垃圾车正后方,以维护自身安全。

至于不透明的购物袋,不能当垃圾袋用,环保局建议可重复使用,另外可以装资源回收物。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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