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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反渗透法二读闯关 蓝委拼反并吞法

立法院长苏嘉全(右)29日在立法院院会宣告,“反渗透法”草案在无人提出异议下顺利通过,全案迳付二读。(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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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院会29日处理各界关注的“反渗透法”草案,蓝绿都祭出甲级动员令,民进党团提案要求全案迳付二读,为防堵国民党杯葛议程,民进党立委早上6时就在议场前集合,案在无人提出异议下顺利通过。国民党团则提布“反并吞中华民国法”草案,诉求避免中华民国遭消灭、并吞、取代,盼能并案协商。

立法院会29日处理报告事项,民进党团提案将“反渗透法”草案前的报告事项案,全都退回程序委员会重新提出,直接处理“反渗透法”并提出迳付二读的要求,在场无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全案顺利迳付二读,并未表决。

立法院长苏嘉全29日在立法院院会宣告,“反渗透法”草案在无人提出异议下顺利通过,全案迳付二读。(陈柏州/大纪元)

民进党团提出“反渗透法”草案,内容不再采“登记制”,而是直接规范相关渗透“行为”。草案全文共12条,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渗透来源”的指示、委托或资助,进行捐赠政治献金及影响选举罢免、公民投票,违反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

草案也明定,不得以强暴、胁迫或其他非法方法扰乱社会秩序,或妨害合法举行集会、游行,违者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

至于“渗透来源”如何定义?根据民进党团版草案,主要有三类,一是境外敌对势力的政府及所属组织、机构或其派遣之人;二是境外敌对势力的政党或其他诉求政治目的的组织、团体或其派遣之人;三则是由前二款各组织、机构、团体所设立、监督管理或实质控制之各类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

立法院长苏嘉全29日在立法院院会宣告,“反渗透法”草案在无人提出异议下顺利通过,全案迳付二读。(陈柏州/大纪元)

草案也明定,所谓“境外敌对势力”,就是“与我国交战或武力对峙之国家或团体。主张采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国主权之国家或团体,亦同”。此外,为鼓励犯罪者认罪以降低侦查难度、减少国家危害,草案也明定,自首或于侦查或审判中自白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自首并因而防止国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

绿委:反渗透法重点在敌对 非禁止民主行为

反渗透法通过后,民进党立委管碧玲说,国民党团提出的“反并吞中华民国法”,是彻彻底底行不通的耍赖法案,但国民党团找台阶下,让“反渗透法”顺利迳付二读、避免国会肢体抗争,是“人民的胜利”。

力推此案的民进党立委王定宇则表示,这项法案是不要让民主政治的行为,包括政治献金、媒体新闻运作与政策游说等,遭境外敌对势力干扰污染,且重点是“敌对”这2个字,而非禁止所有正常的民主行为。

王定宇说,他希望国民党能够支持这项立法,因为任何民主政党,都不希望自己被外部敌对势力,也就是国家认定的中国共产党势力影响,相信2,300万国人应该没有人会反对,未来1个月的政党协商期,他会穷尽一切力量,希望在本届立委任内完成立法。

国民党提反并吞中华民国法

国民党团29日也举行记者会,公布国民党版“反并吞中华民国法草案”,争取下周五排入院会处理,要求与“反渗透法”并案审查,如果不并审,就要求让“反并吞法”比照“反渗透法”迳付二读,进行朝野协商。

国民党立委曾铭宗表示,蓝营的“反并吞法”是要避免中华民国被消灭,强调主权和人权并行。要求现任总统蔡英文表态是否支持。

蓝营“反并吞法”草案共15条,将“敌对组织”定义成中华民国境“内、外”主张以“武力”消灭中华民国,或“意图危害或干涉中华民国主权”之国家、政权、团体及其设立、监督管理或实质控制之各类组织;另外,条文也规范,公务员不得违背国家忠诚义务发表涉及消灭、并吞、取代中华民国的言论,总统亦同。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李俊俋表示,尊重国民党提案,如果蓝版也迳付二读,到时候再处理。◇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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