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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航劳资争议 监委吁回归协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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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2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北报导)华航机师工会罢工进入第5天,引发各界对于是否应明定“罢工预告期”热烈讨论。对此,监察委员王美玉、仉桂美12日表示,政府应尽量回归劳资协商机制以创造双赢局面,落实旅客权益保障,台湾工会不若西方国家发达,如何回归劳资充分协商机制,有待社会及政府赋予工会健康的成长空间。

监察院列出过往有关长荣、华航公司空服员超时工作等劳资争议问题,原调查委员王美玉、仉桂美对于罢工是否预告的原调查报告观点。监委表示,当初主要是针对长荣跟华航空服员问题,对于是否要预告罢工,要视每个国家的适合程度,原报告并没有说要预告或不预告。

监委举国外先进国家对于罢工权的保障与规范为例,日本规定,罢工可能妨碍经济运作或国民日常生活,可发出紧急限制50天内不得罢工;意大利规定,工会发起罢工前10天,应对管理部门、政府单位通知罢工细节,而罢工期间,劳资双方都被赋予提供最低服务的义务。

此外,国际劳工组织下设的“结社自由委员会”规定,罢工应有预告期、善用调解与自愿仲裁机制、维护非罢工者工作权等原则。

监委表示,台湾针对自来水、电力、医院、银行等行业规定,罢工前劳资双方须约定必要服务条款,但尚未包括交通运输相关机制,得使劳工罢工权与消费者权益都可受到维护,此部分可经由后续检讨改善。

针对过往的空服员罢工事件,监委则引用劳动部意见,认为应朝向公司有无轻忽劳资争议问题及拖延处理时间、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有无积极督导等方向改善,不应单纯检视工会“无预警”争议行为,而影响其争议行为合法性。另,提出罢工预告制度不仅将使集体劳动法制所欲保障劳工权利的行使实质落空,更不利于工会合法、正当行使罢工权。

监委强调,台湾工会因过去特殊时空背景,长期以来相对西方国家并不发达,如何回归劳资充分协商机制,有待社会及政府赋予工会健康的成长空间。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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