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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人性 重亲情 放宽两岸探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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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8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政府基于亲情、人权考量及家庭伦常需求,修正“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并于108年8月1日施行,放宽陆配亲属来台短期探亲资格。修正前原先限台湾人民三亲等内的血亲才能来台探亲,放宽为三亲等内血亲之“配偶”,例如:大嫂、姊夫、姑丈、舅妈也能来台探亲;另在台依亲居留或长期居留之大陆配偶,原先仅限其父母或前婚姻之未成年子女可来台探亲,放宽为二亲等内血亲及配偶,例如:(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孙子女及其配偶也都能来台探亲。

移民署桃园市服务站主任林万益表示,新法施行首日,移民署桃园市服务站除透过新闻媒体广为宣导外,另于服务站内对洽公民众发放宣导单,并于站内网页及脸书等社群加强宣导。

对修法引颈期盼的桃园地区大陆新住民娄先生表示,自103年与妻子结婚来台后长期居住在中坜,目前从事系统柜装潢工作,因双方未育有子女,本人在台亦无其他亲友,碍于工作因素,无法经常返陆探亲,但旧法规定,大陆亲生胞姊及姊夫无法来台探亲,娄先生得知放宽的好消息后,1日一早便至移民署桃园市服务站送件,立法委员郑宝清也陪同见证陆配申请姊姊及姊夫来台短期探亲。

林万益表示,政府对于世界各国及大陆人民来台均一视同仁,正面看待,敞开双臂欢迎,本次“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历时四年研议,以强化人权为考量,并落实两公约精神,放宽陆配亲属来台短期探亲资格,期望能提升大陆配偶的生活权益,以符合人伦亲情探视的需求。◇

责任编辑:英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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