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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元专栏】吴惠林:为钱赌亲情,哀哉!

吴惠林(中华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2002-05-11 15:44 中港台时间|2025-10-29 04:0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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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5月11日讯】五一劳动节隔日,报载桃园县八德市一位高龄七十三的老妈,被六个已出嫁的女儿联名控告,先是民事官司,再是刑事诉讼,女儿们扬言“要把妈妈告到坐牢”。

由报纸的片面报导得知,事件的起源是“老爸的遗产分配不均”。在老爸过世时,老妈妈为办理与儿子共同继承遗产,将六个嫁出去的女儿视若无物,伪造“只有二个儿子”的切结书。女儿们联合起来,在法律上讨权益、公道。

由法官的判决,基于“六个女儿拥有法定继承权”的法律规定,六个女儿拥有继承权得到确定,这是属于民事的部分。而伪造文书也证据确凿,一旦提出诉讼,坐牢是很可能的。基于同情心,老妈的邻居及前市代已发动连署,准备向司法单位陈情盼能网开一面,让老妈妈得免于坐牢。据说桃园地检署和法院都表示会衡情量理依法处理,或许并不见得会判刑坐牢。

到底事件会温馨圆满的落幕,或者母女间僵持到底,老妈落得失财又坐牢的“亲情彻底破灭”悲惨结局,得视事件的发展而定。不过,本事件已引发台湾社会的广泛讨论,其中令人感慨万分的莫过于“为钱赌亲情”,十足凸显“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无奈写照。

上期本栏也凑巧分析过全球歌坛天后玛丹娜及其他艺人“亲情决裂”事件,也说明过并非个案,而且中外都有,如今这件活生生的案例提供了佐证。我们应该可以相信,争产(不只是遗产)事例俯拾即是,只是没在媒体曝光而已。

这个案子是经由公权力依法办理,比起亲人相残悲惨结局来,由“不置于死”角度观之,似乎算是不错的解决办法。可是法律的判决真的解决问题了吗?输家固然不服气,即便是胜利的一方,心里真的会舒坦吗?

就这个案子来说,为什么遗产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来分?即使想依据法律行事,但过程中“人的阻碍”(如本案六个女儿迟迟不交付印鉴等资料办理继承)让当事人焦头烂额,于是便宜行事而触法,身为法官者在“情、理、法”的挣扎下,如何判决想必也痛苦万分吧?既然已知“清官难断家务事”,现实世界的众人为何还是愈来愈将家务事推向公务呢?一切向钱看的“人心沈沦、腐蚀”就是根本。除非事事向内省的人愈来愈多,否则为钱舍亲情的事例不但不会减少,还会增加,冲突程度也会提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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