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递解令需报到者 联邦国安部拟限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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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1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丹纽约报导)美国国土安全部(DHS)17日宣布一项拟议的规定,对那些已拿到最终递解令、但暂时从移民监中获释而被要求到移民法庭报到的人,取消他们的工作许可,除非被国土安全部确定其递解出境是不可行的、或者在经济上有需要工作的必要性。

美国国土安全部表示,根据“监督令”(order of supervision ,OSUP),对于那些已被发放最终递解令,但因没有护照或旅行证件而无法离开美国的人,他们从移民监中被暂时释放,被要求在指定时间向美国国土安全部报到,直到他们取得从美国递解出境所需的旅行证件。颁布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美国劳工,加强移民执法。

美国移民局负责政策的副局长约瑟夫·・艾德洛(Joseph Edlow)表示,将就业福利给予那些被美国政府勒令递解的外国人,会破坏法治,削弱国土安全部的执法力度和递解行动。该规则将有利于消除外国人进入美国后滞留打工,且不配合取得旅行证件返回原籍的情况。

根据现行法规,被签发最终驱逐令的外国人若暂时被释放,一般都有资格获得“工作许可”(EAD)。有些人便利用“工作许可”不离开美国,不配合取得离开美国的旅行证件;他们在等待递解的过程中,使用了大量政府资源。这项拟议的规则,将针对根据“监督令”从移民监释放出来的外国人,其就业许可的有效期限制为一年,无论“工作许可”是新申请还是续期。

根据提议的规则,只有小部分能够证明将其递解出美国是不可行的外国人,才有资格续签工作许可。美国国土安全部表示,因所有被国土安全部要求旅行证件的国家都拒绝签发此类证件;另外,还要确定这些人在经济上是否有就业的必要性。

在裁定是否给予工作许可时,会考量:1. 遵守监督条件的情况;2. 犯罪历史,包括但不限于从移民监释放后的任何刑事逮捕、指控或定罪。“工作许可”仅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续签:1. 满足上述例外的条件;2. 证明经济上有必要性;3. 可证明其适用于适当的裁量权;4. 受雇于国土安全部“就业资格验证系统”(E-Verify)中信誉良好的公司。该拟议的规则在11月19日的联邦公报中发布,有60天的收集意见期。◇

责任编辑: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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