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0年04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赖月贵台湾新竹报导)为降低中共病毒(俗称武汉肺炎)对建筑相关行业的冲击,新竹县政府4月28日宣布,1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均含当日)期间核发之建造执照或杂项执照(核发日期为准),或于109 年12 月31 日前仍为有效执照者(已申报开工)等,无须经申请程序得自动延长期限1 年。
杨文科接获许多建筑业者反映,疫情造成砂石、钢铁、模板、磁砖、电梯、空调及消防等机电设备供应链减产或无法进口,断料、缺工时有耳闻,衍生建照失效等后续问题,特别指示县府相关单位协助产业度过疫情难关。
工务处长林鹤斯表示,建筑法第53条规定,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于发给建造执照或杂项执照时,应依照建筑期限基准之规定,核定其建筑期限。另依据新竹县建筑管理自治条例第24 条第2 项规定,建造执照或杂项执照之建筑期限如因构造特殊、施工困难、工程钜大或情形特殊显有增加日数之必要者,得视实际需要酌予增加。
林鹤斯表示,新竹县自即日起自动延长建造执照或杂项执照期限一年,实施对象是109年度核发或于109年底前已申报开工仍为有效的执照。初步统计,109年至4月27日核发建照207件 、杂项执照6件。而108年核发建照786件、杂项执照25件;107年核发建照678件、杂项执照29件。即日起增加建筑期限后,可望纾解产业或民众受疫情的影响及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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