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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7+3项 7月起可跨县市受理

内政部24日表示,从今年7月起,除了将试办的7项案件正式实施跨县市受理外,将再新增试办法院拍卖、抵押权涂销、抵押权设定或内容变更登记等3项涉及权利变动的登记案件。(内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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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6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许多民众因居住地与名下不动产位处不同县市,办理登记相当不便,但内政部24日表示,自7月1日起,地政事务所除住址变更等7项简易登记案件可跨县市办理外,将再新增试办法院拍卖、抵押权涂销、抵押权设定或内容变更等3项登记案件;其余项目也可跨县市代收。

内政部从去(108)年7月起陆续试办地政事务所跨直辖市、县(市)登记服务,包括书状换给、预告登记、涂销预告登记、住址变更、更名、门牌整编,以及经户政机关更正有案之姓名、出生日期、国民身份证统一编号、住址或门牌错误的更正登记等7项案件。内政部指出,截至今(109)年5月底已受理1,700余件,民众反应良好。

而为扩大便民服务,内政部表示,从今年7月起,除了将试办的7项案件正式实施跨县市受理外,将再新增试办法院拍卖、抵押权涂销、抵押权设定或内容变更登记等3项涉及权利变动的登记案件,民众可就近到全国任一地政事务所申办,并于受理的地所全程办理完毕。

此外,若民众要申办可跨县市受理的10项登记案以外的项目,内政部表示,基于简政便民,地所也能采用跨县市代收的方式,协助转寄给管辖的地所处理,减少民众往返奔波。◇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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