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会理县法警打昏维权律师事件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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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9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王晶采访报导)9月16日,维权律师卢廷阁和黎雄兵收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关于驳回申请国家赔偿的《决定书》。2017年,卢廷阁在代理法轮功学员案件中,因维护律师正当权利,被会理县法院法警暴力殴打昏迷,卢廷阁为此一直坚持维权至今。

9月16日,维权律师卢廷阁和黎雄兵收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关于驳回申请国家赔偿的《决定书》。(受访者提供)

卢廷阁表示,会理县法院5次限制律师带公文包和笔记本电脑出庭,侵犯律师权利,造成辩护律师无法参加庭审。他表示,结果不出所料,将会继续往上级法院申请赔偿。

此次驳回申请国家赔偿申请的《决定书》,是针对会理县法院第2次违法阻止出庭的赔偿案的二审裁定。

两位律师表示,“我们深深地了解他们(公权部门和人员),知道他们是谁,知道他们操作的手法,并知道他们每个参与人的内心想法,其实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是谁,他们就是只做不说。但我们不光做,还要说,要让更多纳税人知道,这些公权部门和人员是不是在‘为人民服务’,能否对得起我们纳的税?”

卢廷阁透露,四川会理县法院5次侵犯律师权利,造成辩护律师无法出庭,律师对因此受到损失,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四川法院都是不予受理。

他表示,这种损失是他们(会理县法院)直接造成的,他们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回避他应该赔偿的事实,法律条文中对于“法院赔偿”的范围规定得非常的窄,他们就利用了这个限制。

在审理法轮功学员案件中,会理县法院5次侵犯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的权利,包括不让律师带包和手提电脑出庭。

2017年,律师卢廷阁在代理法轮功学员案件出庭时,被法官邱云要求禁止携带笔记本电脑和公文包,因律师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被会理县法院法警李朋殴打致昏迷。2019年10月23日,卢廷阁提起刑事自诉,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起诉李朋,要求法院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2020年7月8日,卢廷阁向凉山州中级法院及院长范文清申诉,要求依法立案,重新审理,公正判决,但法院拒不立案。9月8日,卢廷阁向四川省检察厅提出申诉,仍未得到回复。

卢廷阁表示,代理法轮功案件时,法院限制代理律师出庭。而法庭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就开庭审判了。当事人不自愿的情况下,给指派了(官派)律师,但遭到拒绝。

“公检法一手遮天的情况下,他们不理会法律设定的辩护律师的辩护意义,这种情况得不到监督,这让人不可思议,让人很无语。”

卢廷阁认为,我们这个案子,相关的监督部门,监察委、检察院,甚至纪委我们都做了相关的投诉,没有一个去查一下,甚至是根本不理睬。这些监督完全是形同虚设,这些公检法执法部门就可以为所欲为,因为没有人监督。所谓的官官相护就在这方面体现得非常明显。

他透露,自己的法院改变自己的判决,等于自己承认有错了,所以他们不可能这样做,果然他们对于法轮功学员的案件还是维持原来的判决结果。

“后来我们又上诉了,但法院回避我们指出的许多在事实和法律方面的严重错误,甚至违法行为。我们讲我们的理由,他们判他们的,完全不顾忌辩护方的意见。内在的原因是,如果推翻判决,势必要对相关的办案人造成影响,甚至处罚,所以即使有问题,也不改。”

关于中国维权律师的处境,卢廷阁表示,处境非常的艰难,首先做案子的时候,司法机关限制,甚至侵犯律师的辩护权,却得不到纠正。然后,律师办这种案子,也遭到司法机关的约谈、打压、限制,甚至影响了律师的职业,导致全国绝大多数律师,都不愿意接这样的案子。

他表示,公检法不愿意让律师参与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不愿意让律师站在被告人的立场上,向控方进行针锋相对的辩护。这样是很可悲的,也体现了所谓的依法治国只不过是口号。

最后卢廷阁表示,面对这种现状,我们还是要依法维权。“我也建议,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和被告人,继续维护自己的权利,包括对案件的申诉,都应该继续,尽管结果非常渺茫,但还是要抗争。”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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