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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工厂断水断电承诺跳票 立委、官员激辩

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中)与环保团体5日举行记者会,再度质疑,经济部长王美花承诺109年底对农地违章工厂断水断电要达200家,但这确定跳票,明显有行政怠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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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1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针对立委陈椒华与环团5日指出,经济部长王美花承诺违章工厂至少断水断电200家跳票,经济部中部办公室主任郭坤明说,依《工辅法》第28-1条立法说明,工业部门无法处分违章工厂拆除,断水、断电则依《工辅法》第30条、35条处理。陈椒华不满意郭坤明的解释,直呛依法行政就是要断水断电,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依立法说明行政。

陈椒华指出,经济部长王美花承诺违章工厂至少断水断电200家,行政院长苏贞昌也说要断水断电。但新增违章工厂已到2500家,最新资讯显示断水断电只有14家、拆除3家,连整体2,500家的1%都不到。依工辅法第28条,应该断水断电还要拆除,“这是我们的希望,也是政府该做的。”

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主任粘丽玉质疑,违章工厂不断水断电,只叫它停工,是考虑里头有住人吗?违法工厂可以住人吗?是不是有关说问题? 应该强制法断水断电,这才是立《工辅法》28-1条的意义。彰化一间一间违法工厂冒出来,台湾吃的镉米绝对会增加,如果再不赶快执行,会到监察院举发怠惰的官员。

看守台湾协会秘书长谢和霖说,现行《工辅法》第28-1条的机制是针对新增的未登记工厂,除了勒令停工,也可以要求马上断水断电。结果经济部订定“未登记工厂停止供电供水作业程序”,把母法写的很清楚的“应即”断水断电的并行机制,变成先勒令停工,若不从再断水电串连机制,这是用行政规则扭曲母法,且依照行政规则,断水断电一、二周就可以做的事情,还要花60天,地方政府执行成果不佳,经济部要负最大的责任。

郭坤明表示,大家的目标一样在遏止新增违章工厂,政府希望先建立机制,修法后让政府有机制去处理这些事情。经济部2020年依相关的污染风险,主动筛选700多家疑似农地新建违章工厂,直接交给地方政府查处,目前已查处317家,当中有100多家业者配合主动停工,10几家没有配合的业者则进行断水断电。

郭坤明指出,经济部做了源头管制,管制农地接水接电,这些农地就不会有违章建筑,进而到违章工厂,同时也拆除农地违建旧电表,不让他们换装使用。除了源头管理,也处理违规转工,可能在合法的农舍违规转工,因此装设智慧电表进行全时监控,防止转供工厂用电。今年新申请700多家已经挡掉了。

郭坤明解释,依《工辅法》第28-1条的立法说明显示,法律依据包括《区域计划法》、《建筑法》。违章工厂拆除部分,依照《建筑法》与《区域计划法》执行,但不是工业主管部门可以去处分的,所以要求地方政府查到的案件,一定要全数平行通报给《建筑法》与《区域计划法》机关。如果有加工制造行为,则由经济部依第30条、35条处理,也明定了SOP。

对此,陈椒华不满表示, 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依立法说明在行政,已违背公务人员该依法行政的原则。她强调,依法行政就是要断水断电,“你又没断水断电。”且装智慧电表不等于断水断电,“不要骗了啦。”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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