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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在港房产恐被没收?陆委会:过度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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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1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针对中华民国在香港的两笔房产问题,陆委会主委邱太三 (15)日在立法院受访时表示,台在港两笔财产,就港澳相关条文适用“第三地”解释,已邀集外交部、国产署讨论找出一个最好的模式,确保国产无虞。

据媒体报导,台在香港有两处不动产,一笔是位于九龙半岛尖沙咀,海华服务基金会作为招生使用,协助港人来台、就学、考试分发等业务;另外还有位于香港新界的“荃湾校产”建物,市值约4亿元,现由教育部负责督导管理,出租给香港浸会大学。

邱太三表示,我们在香港确实还有两笔财产,已邀集外交部、国产署做后续出售、出租等处理模式,会找出一个最好的模式,确保国产无虞。对于政府在港财产国产署认定“国内”,外界担忧这两笔资产可能被港共政府没收。邱太三说,这是假设性甚至过度臆测。

至于台湾在港财产属“境外”或“国内”?邱太三说,根据《国有财产法》第14条规定,“境外”财产由外交部管理,惟香港1997年移交,当时没注意到情势变化这个“特殊性”,《国有财产法》没适时调整,但《港澳条例》适用“第三地”解释。 邱太三说,情势变化过快,导致认知理解落差,就会有解释问题,外交部会协力说明,相信能迎刃而解。

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备询时坦承,香港情势一直在恶化,香港应用“境外”,确实有相当风险,但会全力保护台湾在港国产。

港澳国产适用《港澳条例》 台财长:会尊重陆委会决定

民进党立委王美惠指出,香港现在已经没有民主、法治及人权,中共可任意以《国安法》逮捕起诉民众,罗织罪名侵吞财产,台湾在香港的国有财产应尽快处理,不然有一天会消失不见。

财政部长苏建荣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审查“111年度中央政府部总预算”会前受访时指出,位于港澳地区的国有财产,在法规适法性方面,不是属于外交部主管的境外资产,而是适用《港澳条例》,并由陆委会负责办理;就港澳地区的国有财产,财政部国产署会尊重主管机关陆委会的指示协助办理。

陆委会主委邱太三 11月15日在立法院受访时表示,会找出最好模式,确保台湾在港两笔国产无虞。 (中央社)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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