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宗教与美国民主的道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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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1月28日讯】(英文大纪元专栏作家Carson Holloway撰文/信宇编译)根据诸多社会科学家的相关研究,在当今美国,传统的宗教信仰正在衰退。如今,越来越少的美国人认为自己属于具有悠久历史的教会。与过去数十年相比,每周参加宗教礼拜的美国人数量更少了。

部分美国人从纯粹的经验角度看待这些发展,认为这一点同时佐证了文化变化。另一些人则属于传统宗教的批评者,认为美国宗教的衰落是一种必然的趋势,断言此举表明人们逐渐摆脱过时的信仰和不适合现代理性时代的非理性迷信。

然而,这两种观点都不符合美国的主流政治传统。该传统认为,宗教不是一个私人问题,其衰落仅仅是一个社会学上的好奇心;宗教也不能帮助当代世界愉快地抛弃其未开化的过去。相反,该传统认为宗教是美国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元素。根据这种古老的理解,假如美国公民无法享有普遍的宗教信仰,无法践行宗教信仰,美国政权就不可能达到其目的;换而言之,美国不可能真正成为美国。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主张,我们需要回顾美国政权的目的或宗旨,尤其要认识到我们的政府构成形式和政治生活方式旨在调和一些往往相互冲突的目的。

一方面,我们致力于推行全美自治,即少数服从多数制;另一方面,我们同样致力于保护个人权利。已达成广泛共识的是,这些权利不仅仅是政治谈判的产物,而且是植根于天赋权利。这些权利构成了永恒的社会道德秩序,包括民主国家在内的所有政府都有义务尊重这个秩序。

然而,沉重的历史告诉我们,少数服从多数制并不能确保一贯的公正统治,并不总是尊重个人权利,往往无视政治上无权的少数群体权利。民主制度亦存在众多危险,其中之一就是多数人的暴政。美国开国元勋们当初的目标就是建立少数服从多数制的国家,但同时设置制约机制,以尽量减少多数人暴政的概率。

为了达此目的,建国先贤们在很大程度上充分开发了宪法中体现的审慎制度安排。将立法机构国会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的两院制,要求任何法律必须获得国会两院的多数票,从而减少了多数人暴政的可能性。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之间的三权分立制提供了额外的保障。

如果一个暴虐的多数派夺取了国会两院的控制权,其目的可能会因总统行使否决权或最高法院对国会的行为进行宪法审查而受到挫折。最后,主张联邦政府和各州之间权力划分的联邦制,通过确保全国多数人无权支配国家的政治生活来限制多数人暴政的概率,其中很大一部分权利保留给各州作为独特政治社区,享有很大程度的自治权。

然而,美国建国先贤们并不认为这种宪法结构本身就能提供足够的保护,从而防止多数人的暴政。他们还认识到,国家需要一个道德严肃的公民群体;这个群体本身拥有道德纪律,能够抵制为追求自身利益而侵犯他人权利的欲望。

美国第四任总统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1751-1836)就认为,制度安排作为“辅助性的预防措施”重要性不言而喻,但须有一个共识,即防止多数人暴政的第一道保护线是人民自己的良好品德和涵养。

詹姆斯·麦迪逊位于佛蒙特州(Vermont)州府蒙彼利埃(Montpelier)的家,办公桌上看到的乡村风景。(由蒙彼利埃基金会(Montpelier Foundation)提供)

美国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1732-1799)在1796年的告别演说中曾为这个观点进行了最著名的辩护。在准备离开总统职位并从公共事务中全身而退时,华盛顿曾劝告他的同胞们,如果国家的自治试验要取得成功,就必须奉行正确政策,培养良好习惯。他警告称,在国内政策中要防止派系纷争的危险,在外交政策中要防止过度依附于欧洲利益。然而,他还特别指出,宗教是这个新兴国家确保政治健康的一个必要因素。

华盛顿总统认为,“在促进政治繁荣的所有性情和习惯中,宗教和道德是不可缺少的支持力量。”他指出,宗教和道德是“人民和公民义务的最坚实支柱”,因此也是“人类福祉的伟大支柱”,“虔诚的人们”和“纯粹的政治家”都应同等珍惜。

华盛顿接着将宗教和道德的力量与政府致力于保护的人民权利联系起来。他发问道:“如果宗教义务感抛弃了作为法庭正义调查工具的誓言,那么财产、名誉和生命如何得到保障呢?”最后,华盛顿提醒他的同胞,在政治实践中,宗教和道德这两种伟大的正义力量是不能彼此割裂的。

换而言之,如果没有宗教的普遍影响,人们不可能希望维持一个有道德的公民社会。华盛顿并没有断言称,没有宗教信仰的支持,人们就不可能保持道德上的正直。他承认“高雅教育”对于“特殊结构的头脑”产生的道德力量。然而,他认为,在公民生活中,没有宗教信仰但同时在道德上保持认真的公民属于例外,而不是常规。因此,华盛顿建议美国人“谨慎地放任没有宗教也能维持道德的假设”,因为“理性和经验都不允许我们期望国家道德能在排除宗教原则的情况下取得胜利”。

作为总统,华盛顿根据这些观点采取行动,并利用他的职位来促进宗教信仰及其实践。在他第一届政府的早期,国会要求华盛顿建议“向美国人民推荐一个公开的感恩和祈祷日,怀着感恩的心承认“万能的上帝”赐予国家的众多重大恩惠。华盛顿在其著名的1789年《感恩节公告》(Thanksgiving Proclamation)中表示,总统认为,“所有国家都有义务承认全能上帝的旨意,服从上帝意志,感谢上帝恩赐,并谦卑地恳求上帝的保护和恩泽。” 然后,华盛顿总统提议将当年11月26日星期四确定为“这些全体国民专门服务于”上帝的日子,感谢上帝给国家带来的诸多祝福,寻求上帝“赦免我们在国家和其它方面的过失”,并请求上帝“给予全人类能够得到的最高程度的世俗繁荣”。

可能有人会反驳称,在这些议题上,华盛顿总统并不能完全代表所有开国元勋的观点。也许他只是说出了偏于保守的联邦主义者对于宗教和政治的解读。那么,相对而言,更加倾向于自由和世俗思想的杰斐逊派如何看待呢?

事实上,美国第四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对于宗教在美国政治中的地位的理解与华盛顿的观点并没有太大区别。杰斐逊在其蜚声于世的《弗吉尼亚州随记》(Notes on the State of Virginia)一书中,将宗教信仰作为支持尊重权利的必要条件,这个观点与华盛顿完全一致。

在反思美国历史上可怕的奴隶制问题时,杰斐逊发问道:“人民心中坚信自由是上帝赐予每个人的礼物,如果我们取消了这个唯一的坚实基础,那么还能认为我们国家的自由是安全的吗?还会认为这些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吗?”

可以肯定的是,杰斐逊总统认为第一修正案代表了“政教分离”的原则,防止了联邦政府利用其权力来推进宗教信仰。因此,他拒绝仿照华盛顿总统和亚当斯总统先例发布任何关于感恩节的政府公告。然而,杰斐逊总统确实在任职期间,以总统之名,强调了宗教对于美国政治福祉的重要意义。在其第一次总统就职演说中,杰斐逊列举了上帝使美国人成为“幸福和繁荣的人民”的“恩泽”。他同时指出,美国人“受到一种仁慈宗教的启迪,的确,他们以各种形式宣扬信仰和身体力行,与此同时他们也都在教导诚实、真理、节制、感恩和忍爱”。

开国元勋们并不认为他们对宗教公民的政治必要性的信念,以及随之而来的鼓励宗教信仰和实践的决心,与他们对于宗教自由的同样坚定的承诺存在冲突。

杰斐逊把他撰写的《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规》(Virginia Statute for Religious Freedom)一书视为其政治生涯最重要的成就之一。

华盛顿在《感恩节公告》中,提到“公民权利和宗教自由”乃是全体国民应该珍视和感激的天赋权利。

后来,华盛顿总统在其著名的《致纽波特希伯来教会的信》(Letter to the Hebrew Congregation at Newport)一文中,高度赞扬了美国的“宽松和自由的政策”,该政策给予所有国民“同等的信仰自由和公民豁免权”。他继续说,这里无关乎单纯的宗教“宽容”问题,就好像“正是一个阶层人士的纵容令另一个阶层人士得以享有其固有的天赋权利”。他解释称,美国的政府形式“不支持偏执、不协助迫害”,“只要求生活在政府保护之下的国民履行好公民的角色,在所有场合均能给予政府有效的支持。”

因此,对于开国先贤们而言,应该鼓励国民的宗教信仰和身体力行,因为此举对于建立得体和温和的自治政府至关重要。然而,与此同时,国民的宗教信仰和身体力行亦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强迫,因为这类行为是对宗教自由的侵犯。

自立国之初,对于宗教和政治关系两者之间关系的探讨就早已进入了美国政治传统的主流。两者之间的良性促进关系得到了美国历代主要政治家们的多次肯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子莫过于林肯总统。与开国元勋们一样,第十六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1809-1865)高度赞扬了美国政权对于宗教自由的保护。

1838年,林肯总统在著名的学园演讲(Lyceum Address)中指出,我们的国家拥有“一个比有史以来的任何政治体制都更有利于实现公民和宗教自由的宗旨”。

同时,林肯肯定了宗教对于创建政治社会的道德健康方面的重要性。在1846年的一次总统竞选活动中,林肯被政治对手抹黑为“对基督教的公开嘲笑”。林肯公开否认了这个恶意指控。然后,他又意味深长地补充说,他不相信他自己可以支持与宗教为敌的任何人担任公职,因为他“不认为任何人有权利对自己身边众多人士做出侮辱感情、伤害道德等事”。

因此,林肯总统高度认同华盛顿总统,认为针对宗教的攻击就是针对公共道德的攻击。

1865年2月5日,亚伯拉罕·林肯总统坐着供他人拍照。(Alexander Gardner/Library of Congress via Getty Images)

林肯也追随华盛顿,利用总统职位鼓励宗教信仰和相关纪念活动。例如,在1863年的感恩节公告中,林肯总统将国家的福祉归功于“万能上帝”的恩泽,并认为“全体美国人民应以庄严、崇敬和感激的态度,同心同德地感恩这些福祉”。因此,他将每年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定为“感恩和赞美我们住在天上的上帝的日子”。

我们某些人可能会对于美国宗教的衰落沾沾自喜,认为权利和自由属于现代和进步,而宗教则属于过去和累赘。然而,美国的开国先贤们和他们开创的政治传统一再告诫我们,这种想法是极其错误的。宗教支持和促进自由社会所必需的道德,因此,正如华盛顿总统所言,我们具有爱国和虔诚之心,因而要鼓励宗教信仰和身体力行。正如美国民主制度的老朋友、法国著名政治思想家亚历西斯·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1859)在1835年曾撰文称:“专制主义可以没有信仰,但自由社会不能⋯⋯如果一个民族不能敬畏上帝,自以为是、肆意妄为,那么这个民族该何去何从呢?”

刊自RealClearWire。

作者简介:

卡森·霍洛威(Carson Holloway)是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奥马哈分校的政治学教授和文理学教授,曾在普林斯顿大学从事访问学者项目研究。他著有《华盛顿政府中的汉密尔顿与杰斐逊》(Hamilton versus Jefferson in the Washington Administration,2016年)一书,并与布拉德福德·威尔逊(Bradford P. Wilson)共同编写《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政治著作》(The Political Writings of Alexander Hamilton,2017年)。

原文:Religion and the Moral Foundations of American Democracy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并不一定反映《大纪元时报》立场。

责任编辑:高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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