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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会职权法草案遭退回 陈菊:我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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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2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综合报导)台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于去(109)年8月揭牌上路,并于同年9月中旬将“国家人权委员会职权行使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审议,但该草案却引发违宪扩权等争议,遭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要求退回。对此,监察院长、人权会主委陈菊日前还原事件始末,并坦言她也有责任。

首届国家人权委员会于去年8月成立后,监察院原拟于“《监察法》修正草案”中增订人权委员会职权行使相关条文,并已函送立院审议;但经内部讨论,考量若经修宪废考、监2院后,国家人权委员会仍须独立行使职权,因此撤回原草案,并重新拟定“国家人权委员会职权行使法草案”送交立院审查。

不过,由于该草案内容创设特殊的释宪声请权、允许人权会对私人机构进行调查,使柯建铭在内的多名民进党立委都公开反对,柯建铭更曾于审查草案时强调,不会为了10位人权委员另设新法,要求撤回后重送“《监察法》修正草案”。随后,监察院于今年1月院会中决议,撤回该草案并从新拟定法制作业。

对此,陈菊日前首次谈及与民进党立院党团沟通“人权会职权行使法草案”的过程。她表示,她一开始认为这是一部进步的法案,但其实她对草案内容并没有深入理解,直到去年9月监察院秘书长朱富美上任后,去拜会民进党团时才发现很多立委“炮声隆隆”;由于当时她才刚就职,没有参与前面的过程,才会误以为都已沟通好了。

“我自己也有责任”,陈菊说。她表示,监察院内部也有人希望透过媒体、社会力量来推动“人权会职权行使法”,虽然有其理想性,但现在的情势不同;且柯建铭在立法院有丰富的经验,在民进党、国民党内,除了前立法院长王金平外,没有人比柯建铭更熟悉议事规则,“我相信他的判断”。

此外,陈菊也提到,她上任后才发现原来监察院的预算少得可怜,连位于监察院地下室的驾驶休息室都残破不堪,让她感到很意外;监察院是否废除是宪政问题,她一定会尊重,但现阶段应有的设备也不能让它破落不堪,因此她会合理争取预算来维护、慢慢改善。◇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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