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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税2.0 台财长:已有几个方案

财政部长苏建荣17日赴立法院财委会业务报告,回应“ 囤房税”相关议题。(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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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3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财政部上周公布“房地合一税2.0版”修法,外界关注日出条款的时间点,财政部长苏建荣17日在立法院财委会上说,已有几个方案,原则上是(回溯至)2016年之后。另外,关于财政部未推囤房税,苏则认为,地方调高税基是解决高房价的核心作法之一。

“房地合一税2.0版”的修法重点,包括:针对个人、法人短期持有房屋的定义,缩短至2~5年,持有2年内卖房税率45%,持有3~5年课35%;另外,法人持有房屋也将纳入房地合一税。新法设有日出条款,意即在特定年份后的案件,才会适用于新法,外界关注时间点。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17日邀请财政部长苏建荣等人列席报告。针对“房地合一税2.0版”的日出条款回溯时间点,立委赖士葆在质询时予以关切,“是否如媒体报导,在2016年之后生效?”

苏建荣说,时间点由行政院订定,原则是(回溯至)2016年之后的年分,“目前方向已确定。”但他说,有诸多情况须考量,包括:为了避开遭课税,可能会在某个时间点,出现大量买卖的状况,因此时间点还需由行政院、内政部讨论。

立委也关切囤房税并没有一并推出,赖士葆形容“政策做一半,是政治考量与拉扯的结果。”他说,去年房屋交易税共118亿元,而房屋税有800多亿元,房屋税大于交易税。

赖士葆说,4户以上有78.2万户,贡献房屋税401亿元,假设课6%的囤房税,会再增加160亿元。160亿元除以78万户,代表每户每年增加2万元的税金,对这些人租房给别人的影响不大。

苏建荣说,现行就有“囤房税”机制,若要增加税收,地方政府现在就可做,目前“囤房税”适用税率最高为3.6%,若有需要可依照地方税法通则规定,再加乘30%课征,最高可以4.68%课税。

他说,如果寄望于调高税率让购屋人释出房子,这是很难达成的结果。关键在各地政府的房屋税税基,如果他们不调整,中央的税率再高也没有用。

苏建荣解释,在2014年时,台北市已调整税率,当时税基调整成原本的2.6倍,且“囤房税”最高税率是以3.6%课征,但房价还是没有显着的下降。

立委吴秉叡则关切,不同县市有不同房价,各地适用囤房税的状况也不同,应因地制宜,否则仅台北市有感,偏远县市怨声载道。他解释,台北市一间豪宅动辄破亿,但偏乡可能数间房子总价不到亿元,因此囤房税与其采全国性实施的模式,不如让地方政府自行依法调整房屋评定现值(税基)以及非自住的税率。

苏建荣说,“这是我们考量的因素。”税率部分假设全国一体适用,确实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因此税基的部分,还是希望各地方政府可做适当的调整,而目前除彰化县与金门县外,多数县市已微幅调涨税基。

关于房地合一税的影响,不动产业者、美商ERA董事执行长黄鹏䛥受访时指出,由于监控期拉长,变成持有2年内交易课45%,这让消费者比较不敢投资房市,但台湾的投资产品本来就不多,因此资金会由房市转往股市,预期对股市有推升作用。而长期而言,持有房屋的时间会渐渐拉长,或许是比较健康的状况。

黄鹏䛥说,虽然法人也适用于房地合一税,但预期反而是自然人较会打退堂鼓,法人则会进行审慎评估后进场,特别是以商业不动产而言,法人会把现金流量、投资报酬率当作评估指标,进一步思考租金收入、饭店营业净收入的状况。法人虽然资金较雄厚,但未来进入商业不动产,也得多做功课。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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