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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2.0是否回溯适用 台财长:目前仍持开放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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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3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台财政部日前推出“房地合一税2.0”修正,关于适用的回溯时间,行政院版本原定为2016年1月1日起,而在24日的立法院财委会上,多名立委表示不同看法,财长苏建荣则说,对于时间点采开放态度,目前没有定案。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24日邀请苏建荣就“政府实施房地合一税及是否推动囤房税之政策评估”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

立委曾铭宗在质询时向苏建荣进一步确认法案,指出行政院提出的修正版本,对于溯及既往的时间点,是否如外传的回溯至2016年1月1日,还有溯及既往的设算时间点,是适用1年的45%还是2~5年的35%,财政部应加以说明。

苏建荣说,时间点的部分采开放各界讨论的态度,也会整理立委们的意见,最后由行政院依照实际情况定之,目前还没有定案。

他举例,假设法案订为2022年1月1日生效,适用范围包含2016年后就取得案件,代表在2016年取得的房子,在出售时适用于新法。

另外,立委林楚茵在质询时则说,据报导指出,有房东告知房客,由于得配合“房地合一税2.0”,因此需要调整房租,“这就是活生生血淋淋的房租转嫁。”对于房东超前部署的状况,财政部有何因应作为?

苏建荣说,房东不卖房子就不涉及房地合一的课税,该起案件是以制度作为借口的转嫁房租、提高租金的状况,“这是非常恶质的房东。”

内政部地政司副司长林家正则说,据规定,在租赁期间里,房东不能用任何理由调整租金,因此房东的主张是无效的。相关纠纷可请行政院消保官处理,将要求房东进行改进与罚锾。

林楚茵要求,政府应针对相关法规澄清,且强化宣传不得记载事项及房客救济管道,避免租屋族吃亏。◇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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