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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化骨水害死人 台最重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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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为掌握化学物流向、强化事故风险控管,环保署4月1日预告将笑气原料硝酸铵及俗称化骨水的氢氟酸,纳入“关注化学物质”列管名单,预计于7月1日正式公告。未来无照运作最高可处30万元;若致人于死或危害人体健康,最高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罚金最高1,000万元。

环保署指出,硝酸铵常见于农业肥料制造、采矿爆破及炸药制作,也可制成高纯度的笑气,因此,掌握硝酸铵使用亦可同步掌握笑气生产来源;氟化氢加水则为氢氟酸水溶液,具有皮肤腐蚀性及刺激性,主要是科技业、工业作为酸洗或蚀刻用,或用于冷气、大楼外墙的清洁剂。而国内除了曾发生不当使用致伤亡事件外,也发生过多次攻击伤人的意外。

关于硝酸铵及氢氟酸的管理策略,环保署表示,业者制造、输入、贩卖、使用及贮存等,从上游到下游都要取得核可文件才可运作,同时也要上网申报,禁止无照运作、网路交易;在容器上必须明确标示成分及浓度,以及危害警告的讯息。

环保署表示,硝酸铵于公告日即实施运作申报,氢氟酸则有约半年的缓冲期,自今年12月1日实施。

此外,环保署也祭出重罚,未遵循预防应变相关规定,处3万元到50万元罚锾;未投保第三人责任保险或未依规定设置应变器材及侦测警报设备,处100万元到500万元罚锾。◇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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