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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道授权费争议 NCC拟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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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5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为解决有线电视系统经营者与频道供应商间的授权费、频道上下架等争议,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11日举行修法草案公听会;但与会多数专家及业界代表担忧,修法后会扩张NCC的行政权过度介入市场,而造成万年频道的副作用。

《有线广播电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公听会称,根据日前通过的《有线广播电视法》修法草案内容,新增若出现授权费争议调处不成时,其中一方业者将可申请裁决,最后交由裁决委员会决定暂定价格并给付处分等内容,如当事人不服裁决得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由政府订定调处期间的暂定价格,元智大学资讯传播系助理教授叶志良认为,这可能会让NCC陷入公亲变事主的窘境;因为裁决本身也是行政处分的一环,将私权争议以裁决方式定出一个暂定价格让系统业者维持播送,可能会形成一个实质上的强制授权。

中国文化大学资讯传播学系副教授柯舜智表示认同,NCC此举可能会从公亲变事主,尽管是要保障消费者收视权益,但有可能保障的是万年频道;若最后裁决与民事诉讼结果不同,那还得回到原点,也就是还是有可能断讯。是否对各方利益能有帮助,仍持保留态度。

台湾有线宽频产业协会秘书长彭淑芬认为,该草案当中的行政权介入扩权过深,经裁决委员会做出的暂定价格处分,可能会产生对频道价格定锚的永久性定价效果,形同由NCC订定频道的授权费用;也可能因此让投机业者“霸占频位”,反而造成万年频道的副作用。

东森电视协理朱玉华则认为,任何一方都能提出新的裁决机制,但若另一方同时提出民事诉讼,此时两者间在制度上,可能会有不知道如何处理的情形;因而认为,不应该由主管机关介入私权费用的订定。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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