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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揽才专法 放宽全球顶尖大学生来台工作条件

图为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Justin Sullivan/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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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6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综合报导)为强化延揽外国专业人才,台立法院18日三读通过《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揽才专法)》修正案,公告全球前500大顶尖大学毕业生来台工作,得免除2年工作经验,并延长特定专业人才租税优惠;本次修法还增列健保纳保免等待期对象,并放宽取得永久居留条件。

三读条文增订,外国人取得国内外大学硕士以上学位,或教育部公告世界顶尖大学学士以上学位者,受聘雇在台从事专门性或技术性工作,无须具备一定期间工作经验。考量配合国防政策,也需有外国专业人才投入,因此于现行规定的科技、经济、教育、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之外,也新增国防领域。

三读条文明订,外国专业人才在台湾从事专业工作,合法连续居留5年,平均每年居住183日以上,且符合包括:成年;无不良素行,且无警察刑事纪录证明的刑事案件纪录;有相当的财产或技能,足以自立;以及符合台湾国家利益。符合上述四款要件者,可向内政部移民署申请永久居留。

另外,还新增外国专业人才于居留效期或就业金卡有效期间届满前,得申请延长居留最长1年的规定。

三读条文也增订,外国专业人才、外国特定专业人才及外国高级专业人才在台湾从事专业工作,只要是受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学术研究机关聘请担任顾问或研究工作;或受聘雇于公立或已立案的私立大学进行讲座、学术研究经教育部认可者,不须申请许可。

至于外国专业人才家属部分,条文增订:专业人才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因身心障碍无法自理生活的成年子女,经许可永久居留者,在台湾从事工作,不须向劳动部或教育部申请许可。

立委吴玉琴表示,台湾面临超高龄社会,劳动力有老化问题,政府除了建构友善职场和托育政策,还要积极向海外揽才,这次修法除了适度放宽外国人家属在台湾永久居留条件外,也放宽教育部公告的顶尖大学学位者留在台湾工作的门槛。

立委高虹安,则很高兴朝野委员合力推动修法,吸引全球优秀人才来台湾尽一份心力,这次修法扩大产业延揽国际人才弹性,也增加优秀人才来台诱因。◇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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