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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肝2诊所遭罚400万元 卫生局4官员有行政违失

台北市副市长黄珊珊19日公布好心肝特权疫苗案调查结果,卫生局长黄世杰及疾管科科长余灿华、蔡姓专员、吴姓股长涉有行政违失;好心肝、好甘心诊所分别裁罚200万元。(台北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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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6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市好心肝诊所日前爆发违规施打疫苗事件,引发为界质疑是“特权疫苗”,台北市政府内部调查后,19日召开记者会公布调查结果。副市长黄珊珊指出,卫生局长黄世杰及疾管科科长余灿华、蔡姓专员、吴姓股长涉有行政违失;好心肝、好甘心诊所分别裁罚200万元。

黄珊珊说明,依据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110年COVID-19疫苗接种计划”,仅对于COVID-19(中共病毒)疫苗施打对象进行分类,并依疫情紧急或严重程度,分阶段开放不同类别人员进行施打,但没有明确限制施打地点,因此卫生局此次配发疫苗给好心肝诊所,并未违反中央政策。

不过,北市府于6月15日执行“新冠肺炎疫苗大规模接种计划”前,仅配发疫苗给北市医院,给当时经指挥中心开放的第一至第三类人员施打,并未配发至一般诊所;因此,好心肝、小禾馨、和众等3家诊所在大规模接种计划执行前就先行取得疫苗一事,显有违北市府该阶段政策。

其次,政风处长沈凤梁表示,卫生局当时要求三大医师公会造册,规定医事人员需至联医五大院区、台大癌医等6个接种站施打,但这3家诊所却自行施打,有差别待遇、违反公平原则。

调查报告也指出,吴股长核发疫苗前未经严谨审核,并未透过医事系统查询好心肝医事人员职登数量,也未使用NIIS系统查询已施打人员名单,因此未能发现好心肝申请数量可疑、不合常理;吴股长虽曾向好心肝提及,施打对象须为一至三类人员,包含志工,但却未注意志工必须是卫生保健志工,且须有志工服务证、登记在案者。

至于惩处名单,黄珊珊表示,黄世杰及疾管科科长余灿华、蔡姓专员、吴姓股长均涉有行政违失,除黄世杰因为政务人员,不适用《公务人员考绩法》,将另行检讨外,其余3人将交由考绩会检讨行政责任,并将全案交由廉政委员会审查。

而对于3家诊所是否违反中央施打对象规定,黄姗姗指出,好心肝、好甘心2家诊所已查明,确认大部分皆非一至三类人员,因此将分别裁罚200万元,下周就会寄发裁处书;小禾馨部分,名单还在比对中,下周会持续清查,并请所方做出说明;和众诊所部分,经清查目前确认大部分都是医事人员,若有其他结果会再向社会大众说明。

此外,有关卫生局长黄世杰的去留,台北市长柯文哲强调,不管怎样卫生局长还是有督导责任,政务官有应负的政治责任;但考量现在疫情还非常紧急,因此等疫情过后再思考要如何处理,目前以解决疫情为优先;至于“特权疫苗”名单,主要是用来做调查、裁处,也已交给地检署,是否对外公布就依照《个资保护法》来执行。◇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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