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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重组 致无形资产交易频繁

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会计师张瑞峰。(Deloitte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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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8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近年来随着全球疫情、中美贸易战与科技战,加上地缘政治等外在因素的冲击下,跨国企业正面临供应链重组的巨大变革,收购业务越加频繁,也促使无形资产移转交易大幅攀升。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在30日表示,公司可以评估是否适用外销零税率,以达到降低税负的效果。

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会计师张瑞峰指出,科技业进行专利诉讼屡见不鲜,可能涉及到高额授权、和解金或出售专利权等问题,显见疫情下供应链重组,无形资产价值也是策略考量的关键一环。

张瑞峰提醒,台湾企业进行业务重组时,若出售标的业务包含商标、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且买受人为境外营业人,应评估是否适用外销零税率以降低税负;由于也涉及无形资产销售额认定,故需特别注意提供相关佐证适用的零税率文件。

举例来说,台湾A公司欲出售非核心业务给日本B公司,标的业务经过盘点,包括专利权、专用技术、商标权、客户关系等无形资产,若能分别约定前述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台湾A公司将无形资产出售给日本B公司,并取得外汇的情况下,是否适用适用零税率?

对此,张瑞峰表示,依据“消费地国课税”及“加值型营业税应由最终消费者负担”的基本原则,日本B公司是在境外使用这些无形资产,无论这些无形资产登记在境内、境外,台湾A公司取得该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应符合在国内提供而在国外使用的劳务,得检附外汇证明申报适用零税率。

张瑞峰进一步说明,依财政部规定,台湾A公司出售注册登记在“国外”的专利权及商标权给台湾C公司,尽管买受人是台湾C公司,该劳务是在台湾境内提供与使用,故核属于台湾境内销售劳务,其取得收入仍须缴纳5%营业税,非属外销有关劳务,并无适用零税率的规定。

张瑞峰建议,台湾A公司在签约前,务必注意交易合约内容可否明确区分标的业务,包括净资产项目及分别销售额,若台湾A公司帐载金额,未能佐证标的业务的各项净资产内容及公允价值,就需透过外部独立专家的鉴价报告,对销售额进行评价拆分。

责任编辑:筱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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