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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酒驾男酿1死3重伤 检18天侦结依杀人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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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1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高雄报导)台湾高雄市一名有2次酒驾纪录、无驾驶执照的38岁黄男,上月26日晚间酒后驾车,疑精神不济高速撞击前方走在斑马线上的一家四口,酿1死3重伤。检方认定,黄男明知酒后已无法安全驾驶仍执意开车,具有杀人之不确定故意,12日依不能安全驾驶、杀人既遂及未遂等罪起诉。

高雄地检署指出,黄男2021年12月26日晚间7点20分驾驶BMW自小客车,行经前金区河东路、国民街口时,高速撞击前方步行穿越马路欲前往爱河畔市集的林男、范姓妻子及2名女儿等4人,致范女当场身亡,其余3人重伤送医,迄今仍住院治疗中。警方获报后到场处理,测得黄男呼气酒精浓度高达每公升1.24毫克。

高雄男子黄子洋(左)酒驾冲撞林家酿1死3伤,赵姓友人(右)原拿走钥匙劝阻但遭推开,不料发生憾事。(中央社)

黄男向警方坦承,他在肇事前曾与3名友人在咖啡店喝下自备的威士忌,并开车载着友人前往热炒店吃晚餐,途中因恍神未注意前方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才会发生车祸。此外,警方也查出,黄男曾于2006年、2009年有酒驾纪录,这次已是他第三度因酒驾被捕。

检方认为,黄男明知酒后无法安全驾驶,仍不顾友人劝阻执意开车,并沿路高速行驶、闯红灯、任意变换车道、猛采油门又紧急刹车,最终酿成1死3伤的悲剧,具杀人之不确定故意,因此依《刑法》不能安全驾驶、杀人既遂及未遂罪将他起诉;并建请法院审酌他无视政府宣导、有酒驾纪录却心存侥幸而致被害人家庭破碎,应从重量刑。

检方强调,《刑法》第185之3立法理由提到,在具体个案如认定有杀人故意,自可改依杀人罪论处;且本案并非司法首例,此前已有最高法院确定判决可支持此见解。◇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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