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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庇护寸步难行 民团吁修法建立配套

620世界难民日记者会。(林仕杰/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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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6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6月20日是世界难民日,数个民团20日召开记者会,他们指出政府要在2024年前提出“难民法”草案,并建立寻求庇护者的配套措施,另外在通过“难民法”前要修改既有的法规和专案签证。

台湾人权促进会、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人权公约施行联盟20日召开“在台庇护寸步难行,即刻修改现行法规—世界难民日”记者会,呼吁政府应修改现行法规。

他们对修法的诉求有,专案适用《就业服务法》第51条第一款第一项,获准事实居留或任何居留身份之难民应获得工作权利;考虑将一次30日为期的暂缓出境签证,延长效期为一次180日不等,相关措施并应公告周知。

他们指出,根据5月5日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主管机关要在2024年前提出“难民法”草案,并建立寻求庇护之中国港澳人士的相关配套,希望政府不会因选举而拖延或跳票。

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秘书长邱伊翎指出,因欠缺相关的机制,许多因原国家发生武装冲突或因政治言论被打压的在台外国公民,在原有签证到期后,都曾试图向政府陈情,但至今仍必须以其他签证方式留下或离开台湾,即便不遣返,但都被禁止工作。

邱伊翎补充,国际专家第三度建议台湾批准“难民法”,并将“不遣返原则”法制化,最重要的问题是陆续建立不遣返后的配套措施。

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施逸翔指出,在未通过“难民法”前,仍有修正就业办法、居留办法、就个案放宽暂缓出境签证的天数等方法,且实施办法不应只在执法单位内部流通,应该要公开透明;另外还有台湾第一线执法人民在处理难民个案时,缺乏庇护概念的问题。

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召集人黄嵩立表示,即便台湾没有通过“难民法”,仍有义务遵从“不遣返原则”,有义务实践包含外国人在境内的经济生活权利、儿童最佳利益、家庭团聚、儿童和身心障碍者所需要的合理调整与程序调整,以及相关的救济措施。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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