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政院拍板 狼师判决确定 直接开除免报准

行政院21日通过《教育人员任用条例》修正,教师若有违反《儿少法》相关法规者不得聘用。(行政院提供)
人气: 182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22年07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为避免不适任教育人员于校园任职,行政院会21日通过《教育人员任用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经司法调查确认教育人员有性侵、性骚扰或性霸凌行为判决确定,或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遭处罚者,学校性平会审议后即可予以免职或解聘,免报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并依其犯行情节,分别规定终身不得任用或一年至四年不得任用,草案送立院审议。

避免学生受“狼师”威胁,立法院今年初三读通过《性别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规定学校聘用人员前,应查询是否有性侵害、性骚扰等纪录;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21日签陈教育部《教育人员任用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同步修正相关法条。

教育部表示,未来任用条例修法通过后,教师如有下列四大情节,事实业经法院判决确定,学校不需有审酌空间,可以直接开除,免报教育部核准,以加速不适任教育人员之处理。

一、经学校性平会或相关委员会调查、确认有性骚扰或性霸凌行为。二、受《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规定处罚。三、受《性骚扰防治法》第20条或第25条规定处罚(如:对他人为性骚扰)。四、有《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9条第1项对儿童及少年不得有之行为(如:遗弃、强迫行乞、猥亵、性交、拍摄性暴力影带等)且经各级社政主管机关依该法第97条规定处罚。

此外,本次修法也增订教育人员进用前,校方必须自动查询是否有无不适任资格,对于已任用者则应定期查询。◇

责任编辑:陈玟绮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