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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单行道宽3.5米以上 可设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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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8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台湾地狭人稠,停车位常常一位难求,为解决停车问题,交通部11日公告修正《利用空地申请设置临时路外停车场办法》第4条规定,放宽设置路外停车场的相关条件,经地方主管机关同意,且认定无碍行车及安全,单行道3.5公尺宽以上就可设置路外停车场。

虽然台湾有许多土地可设停车场,但都属畸零地,邻接道路宽度太窄,并不符合现行规定邻接道路宽度要在6公尺以上,或经主管机关认可5公尺等标准,地方政府不断向交通部反映,希望修法。为解决该问题,交通部公告修正相关办法。

交通部表示,修正过后,申请供机车停放的路外停车场的基地,临街的道路实际宽度应在3.5公尺以上;供小型车停放者,应达6公尺以上,但经地方主管机关认定无碍行车及安全者,可在5公尺以上,单行道可在3.5公尺以上。

至于供大型车停放的路外停车场基地临街的道路,实际宽度则应在10公尺以上,但经地方主管机关认定无碍行车及安全者,可在6公尺以上。

交通部表示,民众申请临时路外停车场,只要符合路幅等相关规定,检具文件向地方主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受理后,会商有关机关审核,合格者就可发放设置许可。◇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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