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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选不以金额为限 士检检长:端看有无影响投票意向

反贿示意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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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0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明年总统及立委大选将至,士林地检署检察长颜迺伟日前化身直播主,以广播节目方式说明贿选常见态样,并针对贿选行为释疑,强调贿选不限于物品种类、金额高低,只要经检察官、法官认定影响投票意向、有对价关系就构成贿选,盼民众勇于检举,以维护干净选风。

“为什么一定要杜绝贿选?”颜迺伟说,民众应该要了解,任何人用贿选的方式当选之后,他将来就有可能会想办法把过去贿选时付出的金钱、代价捞回来,因此可能会在职位上有不正的行为,或其他贪污犯法的行为,所以就必须在事前阻绝贿选行为发生。

颜迺伟表示,贿选是指现在或即将到来的选举,不管是候选人本人或是助选员,甚至是一般民众、桩脚也好,为了让某个候选人当选,或希望让某个候选人不当选,以金钱、旅游或其他不正利益影响他人的投票意向,只要有对价关系就算是贿选;最终法律上会依据事实认定,是否因此影响你决定投票给谁,不限于价值30元的参考标准。

至于精美的文宣品是否涉及贿选?颜迺伟说明,选举就是要选贤与能,文宣品是为了让民众了解候选人,包含能力、背景、资历等,有助于判断候选人适不适合担任这个职位,例如一小包的面纸、一支原子笔等,通常不太可能会影响投票意向,“不会因为我拿到你的面纸就投给你”,这种情况相对单纯,但个案上仍须由司法单位认定。

颜迺伟强调,是否构成贿选不应受限于金额的高低,检察官或法官有两大认定标准,分别为“是否影响投票的意向”、“有无对价的关系”,以实务上的办案经验来说,有贿选嫌疑的文宣品若是大量进货,可能会压低成本;如果以成本为标准的话,可能市价上又真的会超过30元,所以金额不是一个法律上绝对的标准,只是提供执法同仁在查缉时参考。

有民众问及,若参加造势活动自己支持的候选人造势活动,领取民间团体主动发放的餐盒或便当是否构成贿选?颜迺伟说明,实务上会判断是否为变相贿选,接获检举情资就会调查来龙去脉、资金来源等背景,厘清候选人是否刻意招待,以合法造势活动掩护贿选,但每个活动情况不同,不能简单认定一定是或不是贿选。

而为鼓励民众检举贿选,颜迺伟强调,检方都有提供检举奖金,总统副总统贿选案奖金最高1,500万元、立委贿选案最高1千万元;检举选举赌盘成罪的话也有奖金500万元,若检举境外势力介选最高是2千万元,且对于检举者身份一定会完整保密。此外,士检也参与各式大型活动宣传反贿选,目的就是要让反贿选成为全民共识。◇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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