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立院初审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修正草案

内政委员会(常怀仁/大纪元)
人气: 24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23年12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内政委员会7日初审通过《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初审条文增订,持制式枪炮于公共场所开枪射击,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将自白、自首者“减轻或免除其刑”规定,修正为“得减轻或免除其刑”,由法官依个案情节衡酌,依法裁罚,行为人无法再利用事前规划脱免刑事责任。

初审条文增订,持制式枪炮,于公共场所、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开枪射击或朝公共场所、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开枪射击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1500万元以下罚金;持非制式枪炮,于公共场所、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开枪射击或朝公共场所、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开枪射击者, 处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

初审条文规定,未经许可制造、贩卖或运输查禁之模拟枪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700万元以下罚金;未经许可制造、贩卖或运输公告查禁的模拟枪主要组成零件者,处100万元以上1000万以下罚锾;其情节重大者,得并令其停止营业或勒令歇业。

另外,为避免犯罪行为人主张所用的抽砂船或器具非属其所有规避罚则,内政委员会也初审通过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第十八条条文修正草案,违法抽砂所用的船舶或其他机械设备,不问属于犯罪行为人与否,没收之。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