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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工作负荷 台教团吁降特教师生比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6日举办《特殊教育法》修法公听会。(林仕杰/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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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4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距离前一次《特殊教育法》大修已经有10年,日前行政院通过最新修正草案,为此,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6日举办《特殊教育法》修法公听会,讨论如何具体改善第一线教学现况,以提升特教品质,学者专家建议,应降低师生比、并废除特教评鉴,让老师可以花更多心力去照顾特教生。

《特教法》于1984年制定公布施行、历经8次修正,最近一次是于2019年修正公布,为回应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及各界对融合教育的期待,教育部指出,修法强调特教生及幼儿人格及权益应受尊重及保障;对其学习权益及教学活动参与,不得有歧视之对待。

此外,教育部表示,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设施应符合通用设计、合理对待及可及性精神,并着重落实“学生个人表意权”、“推广融合教育理念以提升学习支持”、“精进师资及课程规划”、“统整提供就学及辅导资讯”及“强化特教支持系统与成效检核”等措施。

立委范云提及,有特教老师反映1个人要负责30个学生,要求教育部定期检讨师生比。现行资源班、巡回辅导班的师生比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严重过载,导致特教老师教学品质下降;立委陈培瑜则表示,目前《特教法》修法草案对于师生比模糊带过,许多高中班级师生比超过上限,1个教师得面对40到60个学生,她强调特教师资要充足,学生才有机会得到充分的协助。

台湾特教工作专业人员协会秘书长金采蓁指出,建议修法降低集中式特教班师生比,国小师生比应规定在1比8、国中1比10、高中职1比12才合理,且要公布每校师生比给家长查询。另外,师生比应由中央主管机关统一定之,不要下放地方政府决定,此外,特教经费应上修,中央不得低于6%、地方不得低于7%;国教署应明订逐年普特融合计划等。

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理事长林硕杰则表示,现在规定每四年办理一次“特教评鉴”,特教评鉴已成特教老师等人员莫大的工作负荷,停办特教评鉴除可减轻特教行政工作量、降低学校负担,减少压缩宝贵教学时间、把老师还给学生,也可节省大量特教评鉴所耗费的支出,让各县市政府有足够经费聘请普遍不足的特教助理人员。

对此,教育部次长林腾蛟回应,将参酌公听会意见,检视、调整后,循立院法制作业办理;后续也会简化评鉴指标、建置特殊教育相关资料库,以提供评鉴访视检视,减少干扰学校教学。◇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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