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拟要求获资助环保团体签国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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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7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张瑛瑜香港综合报导)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日前接受党媒专访,称环保话题“怎样追求都没有尽头”,又称会“被人拿来炒作,甚至作为反政府的借口”,故要求申请“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的环保团体签署声明承诺遵守香港法例和《港区国安法》。

有关报导7月10日在党媒“文汇报”刊出,谢展寰表示已对审批“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环保基金)的程序进行修改,申请该基金的环保团体均需签署声明,承诺会遵守香港法例和《港区国安法》。

他又称,该基金有众多合作团体,但有团体的行为“无视法例约束”,又称环保话题“好像很主观主观”,“怎样追求都没有尽头,所以容易被人拿来炒作,甚至作为反政府的借口”。谢展寰更形容这是一个“国安漏洞”,故要求有关团体签署声明,同时又要求有关团体亦须列出清晰的工作KPI(关键绩效指标),用于政府考核。

网民:做环保也要被罗织罪名

谢的言论引来网民议论,有人批评“这种人心态有问题,事无大少轻重,都想到反政府”、“政府学什么人讲可持续发展呀,都是没有尽头的”,认为谢的意图“其实就是赶绝所有NGO(非政府组织),(再)没人反对你所有违反环保条例的政策”。

又有人针对其“没有尽头”论,指“所有议题都可以这样(回)答”,讽刺“街道扫得干不干净好主观,容易被炒作成反政府借口”、“起楼质素好还是坏好主观,容易被炒作成反政府借口”。有网民指出“反政府与反对政府/反对政策是两回事啰,现在做环保都罗织罪名”、“一个没有KPI的政府叫人拎KPI出来给它考核。主观⋯⋯能比国安法还主观?什么都看动机、还要不是你的动机、是国安法庭觉得你有动机”。

各政府部门相继加入国安法条文

自《国安法》2020年6月30日实施以来,多个政府部门在资助拨款或举办活动的条款之中加入“国安”条款。

2021年9月,社会福利署将《国安法》纳入“服务质素标准”,要求受资助的非政府机构须掌握法例并制定政策及程序,确保服务单位及员工守法。

去年10月,公共图书馆被揭发在“全港诗词创作比赛”和“世界阅读日创作比赛”中列明参赛作品不能违反《国安法》或“不利于国家安全”。

去年8月29日政府内部更新《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加入维护《国安法》的相关要求,有关原则适用于所有种类及形式的政府采购,地政总署随后把条款加入所有卖地文件以及短期租约招标文件。

去年11月4日开始招标的启德卖地文件加入条款,列明政府保留权力,可以投标者或其母公司曾经或正参与可能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为由,取消其投标者资格。

去年12月,民政事务总署在“地区关爱队”申请表格中列明,申请团体须签署声明承诺其雇员及其成员、义工等人士没有曾经、正在从事可能导致或构成任何违反《港区国安法》;亦要申报曾否与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台湾政治性组织有联系、曾否举办国情活动。

今年4月,社会福利署在卖旗日“申请须知”首次加入“国安”条款,明文规定卖旗活动中所筹得的款项,不可用于从事或支持任何非法或不利于“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今年6月,《资助学校采购程序指引》加入“维护国家安全”要求,列明学校应在其报价或招标文件中加入具体条款。当承办商曾经、正在或有机会会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者“不利于国家安全”行为时,校方可取消供应商的资格和终止相关合约。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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