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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晨律师法律专栏】系列文章三:家庭暴力安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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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7月21日讯】(澳洲墨尔本工商讯)杨晨律师是维州唯一一位说中文的刑事律师,同时主理Paul Vale刑事律师事务所。该事务所业务范围包括强奸、毒品走私、殴打、欺诈、交通及谋杀等全类别刑事案件,各位律师每日进出维州初、中、高级各类法庭参加刑事听证会,进行保释申请和上诉,应对澳洲政府机构提起的诉讼等。

杨晨律师在这里为您提供有关刑事法律的常识及案例,希望能够在未来帮助到您,也欢迎您有问题随时联系他们。这一期介绍的主题是家庭暴力安全通知。

图为杨晨律师。(本人提供)

家庭暴力安全通知(FVSN)

家庭暴力安全通知是一份法律文件,其目的是禁止某方(回应方)对另一方(受害家属方)有某些行为。该通知也是警察向回应方出具的干预令,并作为一份传票,命令回应方必须在指定日期前往法庭,接受干预令申请程序的审理。

警方若接到000电话报警或有人报告家庭暴力事件,在考虑事件的情况之后,如果警方觉得有合理的理由,会决定出具家庭暴力安全通知,以确保受害家属方的安全并保护其财产。

家庭暴力安全通知是临时性的,在法庭聆听干预令的申请程序之后就会失效,但其法律效用与干预令一样。若有人被送达了家庭暴力安全通知,还违反了其中的条件,那就属刑事犯罪行为。

临时干预令

在警方送达家庭暴力安全通知之后的14天内,必须由初级法院的法官来审理干预令的申请。在法庭上,如果法官考虑了案情,并觉得有必要,可以下达临时的干预令,其中会包含一些必要的条件。

临时干预令是一份法官下达的法令,其目的是禁止某方对另一方有某些行为。该法令是临时性的,在法官下达最终的法令之前有效,或,警方的申请被法官拒绝。

临时干预令可以在你不在场或你不同意的情况下下达。因此,如果你不想法官下达干预令,或不想接受警方寻求的某些条件,你最好出席法庭,对申请进行反驳,这非常重要。

如果法官下达了临时干预令,还会尽快安排下一次开庭的日期,以审理是否需要下达最终的干预令。

最终的干预令

如果法官基于盖然性平衡原则,认为回应方对受害家属方有家庭暴力行为,并且认为该暴力行为今后还可能发生,法官可能下达最终的干预令。这样的法令可以在你不在场或你不同意的情况下下达。

当法官考虑了案情,并觉得有必要,可以下达最终的干预令,其中会包含所有必要的条件。在决定有效期及必要条件的时候,法官可能会考虑回应方所提出的希望法官考虑的观点。因此,如果你想向法官求情,减少干预的条件,你最好出席法庭,对申请进行反驳,这非常重要。法官还会对最终的干预令限定失效日期,该日期过后,你就不受那些条件的限制了。

违反家庭暴力干预令或安全通知的条件属刑事犯罪行为,可判最高2年监禁或240个处罚单位的处罚。这种犯罪行为是严格责任犯罪,即如果声称自己不了解法令或不想造成伤害,不可作为辩护的理由。因此,如果你不了解警方送达给你的干预令或安全通知的条件,或你不认为你能遵守其中的条件,你必须寻求法律建议,这非常重要。

案例1:警方撤回干预令的申请
案情:
有一对夫妇来我事务所希望我们协助,让警方撤回干预令的申请。这对夫妇在公众场合发生争吵,最后警方到现场进行处理。两夫妇在婚姻过程中没有家庭暴力的历史,受害家属方也不支持警方的申请。

虽然受害家属方反对,警方已经申请并获批了局限的临时干预令。两夫妇担心,即使受害家属方反对,该临时干预令仍然可能会根据《2008年维多利亚州家庭暴力保护法案》75条,而确定为最终的干预令。

我律所安排在下一次开庭之前,让警方做了一个家庭暴力风险评估。在评估过程中,警方跟受害家属方会谈,并得出结论,今后不太可能有暴力行为。这样的风险评估报告反馈给检控方,于是检控方同意在下一次开庭时撤回干预令的申请。

下一次开庭时,检控方即撤回了干预令的申请,之前下达的临时干预令也被法官取消。

这对我律所的客户来说是个很好的结果,他们可以继续保持稳定的关系。我们帮他们实现了这个愿望,他们也无须生活在任何法庭法令的阴影之下。

我律所有数十年的经验,我们非常了解,报案时的情景并非表面上看上去的情况。我们会针对问题的焦点,采用合理的处理方法,让我们客户的诉求能够在法庭处理的过程中得到反映。

案例2:刑事起诉撤销——家庭暴力
案情:
我律所的客户被起诉违反了即决式犯罪法案第23条,即非法殴打他人;还犯下普通法非法囚禁他人的罪行。警方称我律所的客户将配偶推入她家的一个房间,还称如果她不听他的话,就不让她出来。

我律所的客户提供了事发时候的一份录音,其内容与报案人所称的事情经过差别非常大,我们对她的可信度产生了极大的怀疑。

我们将这份录音提供给警方,希望他们能够撤销所有起诉。警方最初拒绝撤销,并表示需要进行抗辩程序庭,由初级法院的法官来审理。

抗辩程序庭是抗辩过程中的初期程序庭。在庭上,检控方与被告方可向法官各自表述的意图,法官再将案件排期进行抗辩庭的审理。

在审理抗辩案件的过程中,法官会聆听所有的证据,并下达判决,判定被告有罪还是无罪。在这个抗辩庭上,会有证人出庭作证,被告方律师会有机会对证人进行反方盘问。

但在本案的过程中,在与我律所辩护协商之后,警方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并对报案人进行了再一次的询问。报案人又提出更多证据,但却让警方对她的可信度产生了更多的怀疑。

在收到第三份的询问证词之后,检控方同意撤销对我律所客户的所有起诉。这是个非常好的结果,让客户避免了抗辩庭的过程,消除了被判定有罪的风险。

杨晨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七天24小时电话:(03)9870 1959

地址:
City Office(市中心律师行):Suite 315, 430 Little Collins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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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paulvalecrimlaw.com.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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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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