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启明认为“光复香港”意指回复昔日自由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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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7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曾晓熏香港报导)民主派初选案,16人否认《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昨日进行第77日审讯。被告何启明开始作供,他在庭上解释选举口号用上“光复香港”,其意思为希望回复香港以往价值、自由和法治。

现年34岁的何启明由2015年加入民协成为党员、2016年起担任深水埗区议员、2019年成功连任,并由2016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出任民协副主席、以及在2018至19年间担任民阵副召集人。他形容民协的定位是“温和民主慨民生派政党”,他个人的立场亦与民协一致。

何启明表示,约于2020年2月,民协党团会议已经有人谈及初选,但记不起提出的人是否是时任主席施德来。阮伟明展示了2020年3月7日的会议纪录,当中提到9月立法会选举及民协继续参与其它社会有关的事项。法官李运腾留意到口号的建议写上“立会过半、光复香港”,问何当时是否已有立法会过半的愿景,何表示同意。

何启明表示,民协在2003年的时候曾经在深水埗区议会获得过半议席,因此明白到议会过半可以更有效实现民生理念,并希望将这个经验在立法会内实践。法官李运腾又问,“立法会过半数”和“光复香港”两个口号之间的关系,何启明表示是“希望回复香港以往价值,自由同埋法治。”

何启明承认,在签署“墨落无悔”声明书前有看过内容,并且支持当中的两点声明,并指以他个人理解,声明书所提及的“共识”意指为举办初选论坛和目标议席等,并指“最大公因数”是指“求同存异”,其中“同”是指会运用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权力,包括调动议程、修订议案、要求点人数导致流会等,后者则是“不限于否决《财政预算案》”,即签署者有选择空间,可以选择是否使用否决权,且不限于否决《财政预算案》。何又指自己的立场是不会用否决权。

被问到是否可以选择不签署声明,何启明认同,不过他指不签署会被人质问甚至指责,要花费时间精力应对,但签署后就可以节省时间。◇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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