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申诉专员查村屋排污问题

批三部门欠协作 建议设跨部门工作小组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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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8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香港报导)申诉专员公署早前就三部门对新界村屋欠妥排污设施的执管工作进行主动调查,昨日公开调查报告。报告指大部分投诉涉跨部门,而环保署、食环署和地政总署在跟进投诉时欠缺协作,导致有个案在部门之间经多番转介,仍未能有效解决。

报告引述环保署资料,指在2016年至2022年接获的投诉,有超过六成同时涉及投诉其它部门。申诉专员调查发现,环保署、食环署及地政总署这3个主责部门仍不清楚其它部门的行动及执管权限,且处理投诉时的跨部门转介及跟进工作欠妥善,亦没有制订资料交换的机制,以致个案在部门之间经多番转介,问题仍未能有效解决。

申诉专员建议上述3部门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交流各自职能和权限,增强部门间的协作效能;并制订行动指引,就常见投诉订立具体的跟进及转介程序,以理顺跨部门个案的权责及流程;以及制订适切的资料交换机制。

申诉专员又建议环保署及食环署就污水排放至雨水渠的个案探讨如何合作执法,例如在何种情况下可联合执法。报告特别指出,地政总署现时只着重转介个案至环保署及食环署,未有充份发挥其执管角色;而且地政总署为审批兴建新界村屋的部门,却并无排污设施相关的专业知识,难免令人怀疑该署在审批时,能否准确评估新界村屋的排污设施的合规情况。

申诉专员建议地政总署就相关投诉个案制订监察机制并作数据分析,且在其它部门有需要时积极提供协助;并藉着环保署及食环署人员的经验分享,加强对分区地政处人员的培训;以及研究制订具体措施,让新界村屋业主知悉应如何切实履行其责任。

有个案历时
1年4个月才解决

报告列出数宗个案研究,其中一宗发生于2016年,环保署1月接获投诉指某村屋化粪池有污水渗漏;署方3月进行色水测试确认有污水渗漏至地面,遂发信给涉事业主,同时转介个案给分区地政处及食环署,并向地政处指出在2015年曾转介同一间村屋涉改动喉管的问题。

地政署表示会就改动渠管征询渠务署意见,并将个案转介给食环署,请食环署考虑跟进行动。地政处于2016年4月向事涉土地拥有人发出劝谕信;另外,渠务署回复指怀疑事涉村屋的污水渠接驳至雨水渠,地政署向环保署查询,获回复指早前的投诉已指出事涉村屋的渠管问题。地政署于5月再向事涉业主发出劝谕信要求纠正问题。

食环署在5月和8月视察时没有发现渗水或积水,惟投诉人指环境卫生问题持续。渠务署在9月确认事涉污水渠已接驳至化粪池,但化粪池有渗出污水。食环署10月到场视察,并向地政处建议考虑采取执契行动。最终地政处在2017年3月向相关业主发出警告信,要求检查及维修排污系统,并在同年5月接获业主提交的报告,随后的现场视察亦未有发现污水从化粪池渗出。个案花时1年4个月解决。

食环向地政发催办电邮
地政称无收到

另一宗个案,有市民在2020年11月和翌年1月投诉某村屋有污水流出且传出臭味。食环署视察后将个案转介地政总署及环保署,环保署指污水没有渗漏至附近明渠,不涉非法排放污水,故未能进一步跟进。

分区地政处则指未能确定渗漏源头,要求食环署提供确实位置等资料。食环署在2021年2月向分区地政处提供视察相片及地理位置图,同时索取事涉村屋的排水设施图,其后三次向地政处发催办电邮,均没有获覆。之后食环署根据化验结果证实事涉村屋的厕所渠管系统有漏水,遂要求业主维修,其后业主提供维修单据,现场情况改善。

在申诉专员调查期间,相关分区地政处翻查资料称,在接获食环署转介后曾要求提供确实位置等资料,但一直未收到回复,故未能跟进;地政处又称未收到食环署索取排水设施图的要求及催办电邮。◇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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