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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防员吁开放组工会 政院:拟修《公务人员协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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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9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台屏东工厂日前发生大火,造成多名消防员殉职,台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等民团28日赴行政院陈情,要求组工会完整保障劳动三权,增加业者工安责任与罚则,对此,行政院回应,为尽速提升消防员权益,拟修《公务人员协会法》。

消权会28日与工伤协会、台湾警察工作权益推动协会等团体到行政院大门口陈情,诉求顾职安、要公安、组工会,并参与行政院修法讨论会议。消权会会员代表黄升指出,政院日前表达将修改《公务人员协会法》,但这并未考量基层消防员意见,也未能完整保障“团结权”、“团体协商权”、“争议权”等劳动三权,应回归《工会法》,组真正的工会。

图为消防员示意图。(中央社)

消权会秘书长陈彦凯说,有关工安部分,政府应修正《消防法》,工厂管理权人若未依法提供救灾协助,造成消防员伤亡,应加重课以刑责;同时修正《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对于未依规定制造、储存的业者课以刑责;职安部分,行政院与考试院应直接修正《公务人员安全及卫生防护办法》。

行政院发言人林子伦28日主持记者会时表示,消防员具有公务员身份,若要调整制度就得对整体公务人员执勤型态进行讨论,相关修法牵涉深且广,恐旷日废时,若要尽快强化消防员的结社权及协商权,初步共识认为修订《公务人员协会法》能以最快速度达成目标。

林子伦强调,考试院与行政院已有共识,会在一个月内送交立法院审议,用最快且有效的方式提升消防员权益。

职安部分,林子伦说,考量消防员执勤的危险性、急迫性,以及灾害场址的不确定性,直接修订《消防法》应是目前最妥适的做法。未来将建立消防机关职业安全卫生机制,纳入资讯权、退避权与调查权的精神,透过法律面、制度面、执行面,建构专属消防员的职业安全卫生制度。◇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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